企业单方委托车辆损失评估获法院支持,保险公司必须赔偿必要合理费用-枣阳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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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19)鄂0683民初509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仝某华为登记在其名下的鄂F××××**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人财险枣阳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限额为37464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限额为500000元/座;并购买了不计免赔率险;保险期限自2019年6月7日0时起至2020年6月6日24时止。2019年7月20日8时10分许,刘某兵驾驶该车在河南省淅川县盛湾镇行驶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在道路左侧田地里,造成刘某兵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兵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为了减少损失,仝某华、刘某兵支付剃罐服务费8000元,施救费25000元。因该车处于保修期内,应由特约维修服务站枣阳市欧阳鑫成汽车有限公司维修,原告将受损车辆运至该公司并通知保险公司汇同拆检拍照;双方因维修报价不能达成一致,仝某华委托上海阳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对该车的车损进行评估,评估车损为146510元。仝某华支付评估费5800元,车辆维修后支付修理费146509元。刘某兵受伤后入院治疗,支付医疗费20251.39元。
法院判决:人财险枣阳支公司在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仝某华、刘某兵保险金184309元;在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责任限额内赔偿刘某兵保险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人财险枣阳支公司负担。
三、企业防范保险理赔风险的核心建议
很多企业主在车辆出险后,常常遇到保险公司拖延理赔、拒绝赔付的情况,心里没底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企业有权单方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损失,必要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以下几点建议能帮企业避免类似纠纷:
第一,别被"单方委托无效"的说法吓住。
本案中,仝某华与保险公司谈不拢维修价格后,自己找了评估公司定损,保险公司说"不合法"想推翻。但法院明确指出:法律不禁止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评估!只要评估机构有资质、程序规范(如本案中评估公司做了现场勘验、市场询价),结果客观公正,法院就会采信。企业遇到类似情况,完全可以大胆委托正规评估机构,不必非得等保险公司"同意"。
第二,施救费、评估费等"小钱"千万别省,这是你的权利。
保险公司常以"施救费太高""评估费不赔"为由拒赔。但本案法院认为:剃罐费8000元(清理混凝土罐的特殊费用)、施救费25000元、评估费5800元,都是"为减少损失必须花的钱",属于保险法明确规定的"必要合理费用",必须由保险公司承担。企业要记住:事故后第一时间找专业施救、保存票据,这些费用一分都不该自己扛!
第三,证据链要完整,一个环节都不能少。
原告胜诉的关键在于证据齐全: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评估报告、费用凭证一应俱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还参考了"车辆拆检照片"和"实际维修金额"来验证评估结果。企业出险后务必做到:
- 现场拍照录像保留原始状态
- 所有支出必须索要正规发票
- 维修前通知保险公司共同定损(如对方不到场,书面记录并拍照)
- 评估报告要详细列明损失项目和计算依据
最后提醒两点实操细节:
- 免赔额要特别注意:本案因保单约定"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0元",最终赔偿额扣除了这1000元。企业投保时一定要看清免赔条款,小额事故可能不划算理赔。
- 证照齐全是底线:本案中刘某兵持有有效驾驶证、运输从业资格证,如果缺少这些,保险公司完全可能拒赔。企业务必定期检查车辆和驾驶员证照有效期,避免"理赔时才发现证件过期"的悲剧。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共担,不是纠纷源头。企业只要做到"及时施救留凭证、专业评估有依据、沟通记录全保存",就能在出险时从容应对,让保险真正成为经营的"安全垫"。记住:法律站在讲道理的一方,企业合理主张权益时,法院永远是你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