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对儿童蹦床受伤应负主要责任,意外险理赔不影响索赔 - 松滋经营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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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10民终198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松滋市某场是一家经营游乐园服务的店铺,位于松滋市街道广场楼号。2023年5月3日下午4点左右,罗某买了松滋市某场的门票,带着4岁的女儿陈某越去玩。下午4点50分,陈某越在蹦床上玩时,罗某站在蹦床边看护。因其他小朋友在蹦床上跑动,蹦床剧烈晃动,陈某越突然摔倒,右手手臂受伤,当场哭闹不止。松滋市某场老板杜某让罗某把孩子抱下来休息,20分钟后陈某越的姑姑赶来,一起将孩子送到医院。经诊断,陈某越右手臂骨折,做了手术,还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松滋市某场员工当天给陈某越家人写了一份证明,写明"因蹦床波动导致小朋友摔倒,说右手非常疼"。后来,陈某越家人发现孩子之前买过一份人身意外险,已获赔9000多元。但因赔偿金额不够,他们将松滋市某场和某某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3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松滋市某场对事故承担70%的主要责任,由某某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15万余元,松滋市某场自己再赔偿1千多元。保险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子看似是个"小意外",却让小游乐场差点赔掉全年利润!很多老板常犯三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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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看着呢,安全不关我事"
——法院明确说:哪怕妈妈就在蹦床边,游乐场也不能甩手不管!蹦床晃动是正常现象,但你收钱让小孩玩,就必须有专业防护。比如加厚防护垫、控制蹦床人数、安排专人看护。本案中其他孩子跑动导致危险,恰恰说明松滋市某场没管好秩序。 -
"门票才4块钱,凭啥让我赔15万"
——收费高低和责任大小毫无关系!法院认为:你靠蹦床赚钱,就得为它的固有风险买单。别指望用"低价票"减轻责任,出事后该赔的一分不能少。 -
"孩子自己有保险,不能重复索赔"
——大错特错!陈某越之前获赔的9000元是人身意外险(给自己买的保障),不影响她向松滋市某场索赔。就像你买了车险,别人撞了你车照样要赔你,两码事!
企业防雷指南(3招保平安)
✅ 安全措施做实不做虚
别光贴"温馨提示"标语!蹦床区要:
- 限制每次上场人数(比如5个孩子配1个工作人员)
- 地面铺30cm厚防护垫(留照片记录)
- 入场时让家长签《安全须知》,但注意:签字不能免除你的责任!
✅ 保险要买"足"更要买"对"
松滋市某场因买了公众责任险(保额30万/人)躲过大劫!但注意:
- 医疗费常有"200元免赔+90%报销"陷阱(本案赔了8541元而非全额)
- 别信业务员口头承诺,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合同
- 小场所建议最低保额50万/人(九级伤残赔偿近18万)
✅ 出事千万别"帮倒忙"
本案翻车点:员工为"帮忙"写证明,结果成了铁证!正确做法:
① 立即保存监控(保留30天以上)
② 写事实不写原因(例:"孩子摔倒"而非"因蹦床波动")
③ 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别擅自承诺赔偿
特别提醒:很多小老板觉得"赔钱是保险公司的事",但本案中松滋市某场仍要自掏1千多元!因为保险没覆盖的部分(如精神抚慰金)、免赔额,最终都得经营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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