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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对账不清易导致货款损失 - 阳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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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您是否遇到过客户拖欠货款却拿不回全部钱的情况?这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交易中对账马虎,可能让您白干活还亏钱!下面用大白话帮您拆解风险,教您轻松避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533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起,湖北某家宴多次在阳新县某冻食品批发部购买冷冻食品,前期货款都结清了。但2024年2月和3月,湖北某家宴拿货后一直没付钱。2月1日,湖北某家宴的法定代表人冯某和阳新县某冻食品批发部的汪某在微信上对账,冯某明确说“数字不对,按日总计总数51369元”。3月份,阳新县某冻食品批发部又送了5次货,送货单上有湖北某家宴员工签字,货款共2524元。汪某多次催款无果,只好告上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湖北某家宴付53893元(2月51369元 + 3月2524元),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支付61643元的其他请求——因为原告拿不出证据证明多出来的7750元。

三、核心风险点:对账不清=钱打水漂!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

  1. “我以为”不等于“法院认”
    原告主张61643元,但2月货款只有微信记录证明51369元(冯某自己确认的),3月送货单只显示2524元。多出的钱?没签字、没对账单、没录音,法院只能按证据判!企业教训:送货时让客户当场签收单子,每月做一次书面对账(哪怕微信发个总结,对方回个“OK”也行),别等欠钱了才翻旧账。

  2. “挂名法人”不是免死金牌
    被告辩称“法人是挂名的,不关我事”,但法院根本不理——公司欠钱就是公司责任,法人挂名照样要还!企业教训:别轻信“朋友托你当法人”,签字前先问清:这公司真靠谱吗?账目清吗?否则债务全背你身上。

  3. “我不理,法院就判我输”
    被告收到传票却不出庭,结果自动败诉。如果他们来解释一句“3月货有质量问题”,或许能少赔点。企业教训:收到法院通知别躲!哪怕请个律师简单应诉,也比干等着丢钱强。

一句话总结
送货不签单、对账靠嘴说、欠钱不出庭——三招必丢钱! 企业交易中,小到一张送货单、大到一份合同,都要“留痕”:签字、盖章、保存聊天记录。钱是您辛苦赚的,别因小疏忽让客户“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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