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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约后协商赔偿协议必须履行-阳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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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576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3月14日,梁某因房屋装修需要,到阳新某业有限公司购买防盗大门,双方签订《王某安全门销售合同》,约定定制王某牌防盗门一个,价格13888元,预交定金11888元。当天,梁某支付了定金。2023年6月,梁某通知安装,阳新某业法人石某回复“还没到货,要晚十来天”。同年11月27日,石某微信告知梁某:“真对不住你呀……我们公司这个门现在最高只能做到2400,这个门现在不生产了……你想怎么处理都行,我都接受”。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阳新某业退还定金11888元,并额外赔偿5000元。阳新某业退还款项后,却迟迟未付5000元赔偿款。2024年3月23日,梁某催款时,石某承诺“某某店里的公户打给你”,但一直未兑现。

法院判决:阳新某业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梁某支付赔偿款5000元;驳回梁某其他诉讼请求(原主张10000元)。石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不承担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谈好的赔偿,拖着不付照样算违约! 很多老板觉得“私下协商好了,钱晚点给没事”,但法院明确说了:协商结果就是一纸新合同,必须按时履行。阳新某业退了定金,却赖掉5000元赔偿款,结果被起诉、赔钱还贴上诉讼费。更关键的是,石某作为法人代表,因为公司是正规有限公司(非个人独资),个人不用赔钱——但如果是小公司管理混乱,老板可能就得自己掏腰包!

企业该怎么做?防风险就三招:

  1. 别把“口头承诺”当儿戏
    案例中石某微信一句“公户打给你”成了铁证。今后和客户协商赔偿、退款,务必签书面协议(哪怕简单写个备忘录),注明金额、时间、支付方式。口头说“过两天给”风险极大——对方截图就能告你!

  2. 违约后速决断,别拖成“火药桶”
    阳新某业从6月拖到11月才承认“门做不了”,梁某家装修都完工了还在等大门。一旦发现可能违约(比如货供不上),立刻和客户协商解决方案,越早处理成本越低。拖到最后,客户情绪上头,5000元赔偿可能变成10000元诉讼请求!

  3. 分清“公司账”和“老板钱”
    石某之所以个人不担责,是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有两人)。但很多小企业老板用个人微信收货款、用私账付赔偿,一旦出事,法院可能认定“公私不分”,让老板个人还债!务必做到:公司交易走对公账户,老板避免以个人名义签合同。

记住:协商不是终点,履行才是! 企业信誉比短期省钱重要得多——一次赖账可能换来客户发朋友圈吐槽,甚至被竞争对手当案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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