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中必要施救费和评估费保险公司必须赔偿-枣阳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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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企业老板们在保险理赔时被“卡脖子”的情况:明明事故损失了,保险公司却拒赔施救费、评估费,理由五花八门。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这些必要费用,保险公司必须赔!别再被忽悠了,看完这篇,企业投保、理赔都能少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19)鄂0683民初489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1月26日,刘某将其名下的货车在枣阳某财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含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2019年5月14日,桂某伦驾驶该货车在枣阳市某镇竹林村霸山石场时,车辆侧翻至路边田地,造成路侧土地、树木和农作物损坏。事故发生后,刘某支付施救费7500元,赔偿李某金土地损坏费3000元、树苗玉米苗损失1500元。刘某委托湖北某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认定车损68250元、财产损失3650元,支付评估费3800元。因枣阳某财保险公司拒赔,刘某起诉。法院委托湖北某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重新评估,确认车损为55998元、财产损失3650元。
法院判决:枣阳某财保险公司支付刘某保险理赔款69448元(包括车损、财产损失、施救费及部分评估费),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保险公司该赔的必须赔,但评估费要按比例分担(因重新评估车损比原评估低了17%,刘某自己承担一小部分)。
三、核心观点和风险提示:企业必须守住“必要费用”这条线!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保险事故发生后,企业为减少损失支付的必要施救费、评估费,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法院明确指出,这些费用是“防止或减少损失所必需的”,属于保险赔偿范围(依据《保险法》第57条)。很多企业吃亏就吃在:事故一出,急着花钱处理,却没留证据;或者被保险公司一句“合同没写”就吓退了。
对企业来说,三大风险必须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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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不必要”陷阱:保险公司常以“费用不合理”拒赔施救费、评估费。但本案证明,只要费用真实、合理(比如施救费7500元用于拖车、清理现场),法院就支持。
- 企业怎么做:事故后别慌!第一,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第二,花钱前简单拍照或录像(比如施救过程、损坏现场);第三,索要正规发票,写清用途(如“施救费:拖车至修理厂”)。别小看这些动作,它们就是理赔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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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无效”风险:企业自己委托的评估,保险公司可能说“不专业”“价格虚高”。本案中,刘某的原评估报告被推翻部分,但法院仍认可了财产损失评估,关键在“程序合法”。
- 企业怎么做:选评估机构要认准“有资质”。别图便宜找路边小公司,优先选保险公司合作名单里的机构(合同里通常有列),或者像本案那样通过法院指定。评估时全程参与,要求机构写明计算依据(比如“车损=零件更换费+人工费”),避免模糊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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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字诀”导致超期:刘某事故后5个月才起诉,差点错过时效(保险法规定索赔时效2年)。很多企业因和保险公司扯皮太久,最后钱没拿到还白花律师费。
- 企业怎么做:保险公司超过30天不赔?别等!先书面催告(微信、邮件都算),留好记录;60天内还没结果,直接起诉。记住:时效是你的武器,不是保险公司的缓冲期。
总结一句话:企业投保不是“买完就完”,理赔才是关键战! 事故后冷静三步:通知→留证→合理维权。施救费、评估费这些“小钱”,往往是理赔大头,千万别因小失大。多学点保险常识,比事后求爷爷告奶奶强百倍。下次再遇到保险公司说“不赔”,就把这条甩给他:“法院判了,必要费用必须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