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签劳动合同不等于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枣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枣阳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鄂06民终266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王某玲于2019年9月1日到枣阳市某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处上班,从事顶封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王某玲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9点受伤,伤后公司安排人员将王某玲送往枣阳市某医院住院治疗,三次共住院合计23天,住院期间单位未安排人员护理,医疗费公司支付。枣阳市某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5日,法定代表人唐某,股东为:唐某、杨某柱、李某银、冯某,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销售等。

2024年8月9日,王某玲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公司自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22日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了王某玲的请求。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别再用"劳务关系"当挡箭牌!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只要不签劳动合同,把员工叫'劳务工',再按件计酬、买个商业保险,就能规避劳动关系责任。"但这个案例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法院明确认定:劳动关系看实质,不看企业怎么"自定义"

为什么企业输得这么冤?

  1. "管理痕迹"藏不住

    • 员工每天要在工作群汇报工作量,公司按月发钱——这明显是"你管我干,我靠你活"的从属关系。
    • 企业辩称"自由组合工作",但员工实际在公司车间干公司核心业务(顶封工作),连受伤后都是公司送医,管理事实跑不掉。
  2. "劳务关系"不能靠嘴说

    • 企业喊"我们招的是劳务工",却拿不出员工签字认可的证据。法院直接戳破:劳动关系认定只看实际怎么管、怎么干,不看企业单方面怎么喊
    • 按件计酬?这在劳动关系里太常见了(比如计件工资),根本不影响定性。
  3. 商业保险≠工伤保险

    • 企业以为"买了2份商业保险就是尽责",但法院强调:社保是法定义务,商业保险只是补充,不能抵消企业责任。员工不配合理赔?那也是企业后续的问题,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

企业避坑指南:3招守住法律底线

  1. 别玩"文字游戏"

    • 如果员工要听你安排、在你场所干活、干的是你公司业务(比如本案的电子生产),哪怕叫"技术顾问""临时工",法律仍会认定为劳动关系。
    • 正确做法:该签劳动合同就签,该缴社保就缴。若真需灵活用工(如项目外包),必须确保对方独立工作(如自备工具、自由决定时间、不进公司考勤)。
  2. 管理要"有迹可循"

    • 本案企业输在:让员工在工作群打卡汇报,却没留任何劳务协议。
    • 正确做法
      • 灵活用工必须签书面协议,明确"无管理从属性"(如对方自主决定工作方式);
      • 避免用公司工作群管理,改用项目进度表等中性方式沟通。
  3. 商业保险不能当"免死金牌"

    • 企业常误以为"买了意外险就万事大吉",但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漏缴=埋雷。
    • 正确做法
      • 社保是底线,商业保险是锦上添花;
      • 员工受伤后,第一时间配合工伤认定(哪怕买了商业险),否则可能被认定"恶意规避责任"。

一句话总结:用工关系不是企业"说了算",而是"做了算"。别再赌员工不会告、法院不懂行——规范签合同、依法缴社保,才是真正的省钱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