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合同欠条仍有效,企业交易务必保留凭证 - 颍东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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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经营者,您是否认为“没签合同就不用担责”?这个案例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法院明确:哪怕没签书面合同,一张欠条也能让企业乖乖付钱。别再心存侥幸了,快来看看如何避免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203民初414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依据法院认定内容改写):
被告太和县云某幼儿园有限公司自某,陆续从原告张女士处采购校服、棉被、书包等物品。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9日,原告先后向被告四次供货,后双方于2023年3月17日进行结算,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张女士园服、书包、棉被款人民币106366元”。现原告以向被告催要货款无果为由,诉至本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太和县云某幼儿园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女士支付货款106366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核心观点:欠条就是“催命符”,企业必须警惕交易风险!
这个案子表面看简单——幼儿园欠钱不还,法院判它付钱。但背后藏着企业最容易忽略的致命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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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合同就安全”?大错特错!
很多企业觉得:“口头说说就行,不签合同省事”。但法院说了,欠条、送货单、聊天记录都能当证据!就像本案,幼儿园没签书面合同,却傻乎乎写了欠条,等于亲手给对方递了“讨债武器”。结果呢?10万多元货款一分不能少,还得倒贴诉讼费。 -
“拖一拖就没事”?法院直接缺席判决!
幼儿园收到法院传票后玩消失(拒不到庭),以为能躲过去。殊不知,法律把“不露面”当认输!法院直接根据欠条判赔,企业连申辩机会都没了。现实中,很多小老板因忙生意忽略传票,最后账户被冻结才傻眼。 -
风险防范关键:三句话保平安
- “货发出去,凭证必须留”:每次送货让对方签收单,微信确认也要截图存档。
- “欠条不写,钱别松手”:对方拖款时,别急着写欠条!先签还款协议,注明金额、期限,避免像本案幼儿园一样“一纸定生死”。
- “传票到了,马上处理”:收到法院文件别当垃圾扔!24小时内联系律师,否则默认败诉。
记住:生意再小,证据为王。 一张皱巴巴的欠条,可能比十份合同更“要命”。企业主们,别再拿口头约定赌运气——今天省下的签字时间,明天可能赔掉十倍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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