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参与工作需自担责风险大-宁国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1)皖18民终61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8月12日13时,王万华受指派为安徽中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某公司")维修房屋屋顶过程中不慎跌落,经抢救无效死亡。跌落原因"王万华与另一工人在屋顶装瓦,吊车碰到王万华,王万华旋转,踩到瓦缝,跌落。黄某在指挥,两个工人做事",现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宁国市某功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简称"某功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某,经营范围包括钢结构安装、设备制作及安装、厂房维修……2019年4月6日,某功公司与中某公司签订过房瓦维修合同,但该合同施工工作已结束。事发前,中某公司向黄某表示工人工资为310元/天,黄某共同参加劳动且工资亦为310元/天。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黄某个人承担40%赔偿责任(38万余元),中某公司承担30%责任(29万余元),王万华家属自负30%责任。
三、核心风险警示:别让"个人帮忙"变成"个人买单"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教训是: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帮忙"干活,出事要自己赔钱! 一审原本判某功公司赔58万元、黄某连带担责,但二审发现关键漏洞——黄某这次根本不是以公司名义接活,而是自己喊人干活、自己跟着干、自己领310元/天的工资。法院认定:这是黄某个人和王万华一起承揽的活,和某功公司无关!
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隐形炸弹":
-
"顺手帮个忙"=法律大风险
黄某以为只是"帮中某公司叫人",结果因未签合同、未用公司账户收款、自己也参与劳动,被认定为个人承揽。企业老板注意:- ✋ 别用个人微信收工程款!必须通过公司账户
- ✋ 别口头说"我来安排"!工作指令必须盖公司章
- ✋ 别自己下场干活!法定代表人参与具体施工=自认个人行为
-
安全防护缺失=责任翻倍
王万华有7年经验却未系安全绳,法院仍判其只担责30%(一审仅10%)。为什么?因为黄某作为现场指挥者,既没提供安全设备,吊车操作还直接导致事故,责任更大。
血泪建议:- 高空作业必须配安全绳+现场监督员
- 每个项目开工前拍3张照片:防护设备、安全培训记录、工人签字确认单
- 别信"老师傅有经验"——没防护措施=企业100%过错
-
一人公司=个人财产不安全
某功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但黄某拿不出个人财产与公司分开的证明(比如独立账本、银行流水)。若法院认定某功公司需担责,黄某的房产、存款全要赔进去!
救命操作:- 每年做一次《财产独立审计报告》
- 公司账户和私人账户绝不混用
- 工资通过公户发放+缴纳社保
给老板的实操清单
✅ 接活必签合同:写明"甲方:XX公司",别说"我来负责"
✅ 工资公对公:让客户直接付到公司账户
✅ 买足两份保险: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别省这点钱!)
✅ 危险作业必留痕:开工视频录30秒,喊话"安全绳已检查"
征和提示:企业法律风险像屋顶瓦片——平时看不见,掉下来要人命。我们为企业定制"法律体检"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堵住漏洞,更支持先试用15天满意后付款。让专业律师提前发现风险,远比事后赔几十万更聪明!
本文依据真实判例改编,公司及人名已做脱敏处理。法律风险防范无小事,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