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开车出事故企业要连带赔偿-庐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皖0124民初207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2月14日13时50分,刘某驾驶车牌号为皖A×××**小型汽车,在安徽省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向星和园门口非机动车道右转时未注意观察,与沿黄山路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张毅苗受伤及两车损坏。交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和张毅苗无责任。
张某受伤后住院12天,诊断为左闭合性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等,共花医疗费25412.57元(其中庐江县某安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垫付3500元,保险公司垫付7883.57元)。经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营养期60日、护理期90日、误工期180日,后续治疗费约9000元。
查明,刘某驾驶的车辆系庐江县某安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刘某是该公司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某144152.30元,张某需返还公司垫付的3500元(扣除诉讼费后实际2955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是“员工开车撞人”,但企业却要“连带赔钱”,核心问题就一句话:员工执行工作任务时出事,企业必须兜底! 刘某是公司派出去办事的司机,他撞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所以法院直接判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很多老板以为“车不是我开的,钱不该我付”,这种想法非常危险!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坑,务必警惕:
-
“人是我雇的,但车不是我管的”——错!
本案中,公司以为车有保险就万事大吉,却忽略了:员工开车是公司指派的任务。根据法律,只要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比如送货、跑业务),企业就要对事故负责。即使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员工是临时外派,企业也逃不掉责任。
→ 防范建议:- 严管“人车匹配”:员工开车必须有公司书面授权(如派车单),并定期核查驾照资质;
- 每辆车单独建档:保存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确保员工出车前确认车辆状态良好。
-
“保险公司会赔,我不用管”——大错!
本案公司垫付了3500元医疗费后就“消失”,甚至没出庭应诉。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主张判赔,公司不仅多付了钱,还额外承担诉讼费。更危险的是,如果保险额度不够(比如本案只买了100万商业险),超出部分企业要自掏腰包!
→ 防范建议:- 保险额度要“上浮”:商业三者险建议买200万以上(一线城市至少300万),避免“小事故大赔偿”;
- 事故处理“快准稳”:出事后24小时内报保险+垫付医疗费(保留凭证),并主动联系伤者协商,别等对方告上法庭;
- 诉讼必须出庭:收到法院传票立即应诉,缺席判决等于把“话语权”拱手让人。
-
“员工自己不小心,公司没责任”——天真!
刘某右转没观察路况,表面看是个人疏忽,但企业没做安全培训、没检查行车记录仪,等于默认管理失职。法院会推定:企业未尽到“选任和监督义务”,必须连带担责。
→ 防范建议:- 每月搞1次“安全课”:重点培训路口观察、盲区避让,全员签字留痕;
- 车辆加装“双保险”:行车记录仪+GPS定位,既能还原事故真相,又能监督驾驶行为;
- 建立“事故应急包”:包含保险单、急救包、报案流程卡,随车放置。
记住: 员工是企业的“手脚”,手脚出问题,大脑(企业)就要负责。别等法院判决书送到手,才后悔没提前堵住漏洞!
企业法律风险防不胜防?征和律师事务所来护航!
我们专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把风险掐灭在萌芽期——合同审核、用工规范、事故预案全覆盖,更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守护。创业不易,让法律成为您的“隐形盾牌”,而非“事后救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