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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电表箱火灾买单?产权人和管理人责任不可推卸-界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界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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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3)皖1282民初507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2年11月,界首某源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界首某通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1间泡沫板房用于经营洗车生意,年租金为8000元。
2022年2月7日23时36分许,界首市新阳路农机加油站东侧泡沫板房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335平方米,烧毁、烧损泡沫板房及周边汽车、办公家具、汽车维修工具等物品。界首市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后认定:起火部位为界首某达汽车维修中心维修车间与喷漆车间北外墙,起火点为该北外墙电表箱上部距地面约2.3米处,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因火势蔓延至界首某源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处,造成其财产损失。
诉讼中,界首某源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司法鉴定,评估公司认定其火灾损失为13839元。此前已生效的判决查明:2012年3月,界首某通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自建该泡沫板房(共11间),2019年4月将其中4间租给界首某达汽车维修中心用于汽车维修。

法院判决结果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关键教训:电表箱着火,产权人和管理人首当其冲要赔钱!

这起火灾案看似是"意外",实则暴露了企业常见的三大法律盲区:

  1. "谁建的谁负责"——产权人甩不掉的"安全责任"
    界首某通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辩称"只租房子不管电表",但法院认定:电表箱属于房屋附属设施,产权人必须定期检修维护。即使电表箱在承租人使用的车间外墙,产权人仍要为"疏于管理"买单。类似情况如:

    • 厂房外的消防管道老化
    • 写字楼公共区域的电路隐患
    • 仓库屋顶的排水设施破损
      风险提示:出租房屋时,务必在合同中明确附属设施维护责任,但不能完全免除产权人责任!建议每季度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共设施安全检查,并留存记录。
  2. "租了就要管"——承租方不是"甩手掌柜"
    界首某达汽车维修中心辩称"电表故障与我无关",但法院指出:作为实际用电人,你有义务发现电线冒烟、电表过热等异常并及时报修。承租人常见的责任陷阱:

    • 发现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却视而不见
    • 对房东长期不修的漏雨屋顶不提异议
    • 私自改造电路却未告知产权人
      风险提示:租用场地后,立即拍下房屋现状视频,发现隐患用书面形式通知产权人(保留邮寄凭证),避免被认定"未尽注意义务"而担责。
  3. "损失要算清"——别拿申报表当证据
    原告最初主张7万元损失,但因只有单方填写的《火灾损失申报表》,法院仅支持了评估报告确认的1.3万元。企业常犯的错误:

    • 用进货单代替损失证明(未扣除残值)
    • 按原价索赔已使用多年的设备
    • 凭记忆列清单无现场照片佐证
      风险提示:遭遇财产损失后,第一时间:
      ✅ 用手机拍摄完整现场视频(含时间水印)
      ✅ 联系第三方评估机构到场勘验
      ✅ 保存物品购买凭证及折旧记录

给企业的保命锦囊

小贴士:很多企业认为"没出事就不用管法律",但本案中仅因一块电表箱起火,就导致产权人多赔6000多元!比起事后打官司,事前花小钱做合规检查才是真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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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改编自真实案例,企业名称、人名已做脱敏处理。文中建议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