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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出事故后运输公司垫付赔偿可向车主追偿 - 怀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怀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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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1)皖0321民初18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6年11月2日,王某(乙方)与怀远县群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甲方)签订《运输公司车辆挂靠协议、保证书》,将其所有的"皖C×××××"挂靠在公司处经营,挂靠经营期间为2016年11月2日到2019年11月2日。王某保证:"挂靠后因该车发生一切经济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规费、税费纠纷等事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挂靠公司无关"。

2017年8月15日,王某雇佣的驾驶员肖某驾驶案涉车辆"皖C×××××、挂C3336"途经绍兴市柯桥区时,与刘振云雇佣的驾驶员于某驾驶的"鲁H×××××"重型自卸车发生碰撞,造成于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肖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9年2月13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怀远县群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另一公司连带赔偿刘振云停运损失54279.42元、案件受理费586元、鉴定费4000元。怀远县群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2019年12月5日,法院在执行期间扣划了该公司存款60257.04元。

法院最终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怀远县群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垫付款60257.04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很多运输公司老板都以为:"车辆挂靠只是挂个名,出了事故跟我没关系。"这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这种想法非常危险!

为什么运输公司要先赔钱?
因为法律有个"登记公示"原则:当车辆登记在某公司名下时,外界就认为这辆车属于该公司。就像你去租车,看到车门上印着"某某运输公司",自然会认为这是该公司的车。所以,一旦发生事故,登记车主(运输公司)必须先对外承担责任,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那运输公司是不是只能"背黑锅"?
这个案例给出了好消息:不是!只要挂靠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事故由车主负责",运输公司垫付赔偿后,完全有权向车主追回全部损失。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带来5个关键提醒:

  1. 协议不能"一句话带过"
    很多公司和车主签协议时只写"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结果出了事才发现——这句话太笼统,法院很难支持。正确做法是:详细列出可追偿的项目(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等)、计算方式和还款期限。就像借钱要写清楚"借多少、何时还"一样。

  2. 证据要像"存钱"一样保管
    运输公司能追偿成功,关键是有完整的证据链:挂靠协议、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付款凭证。建议企业建立"一车一档"制度,所有文件扫描存档,避免重要证据丢失。

  3. "先赔后追"不是长久之计
    虽然能追回垫付款,但资金被冻结、官司要时间,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更聪明的做法是:要求挂靠车主提前缴纳风险保证金,或购买足额商业保险(特别是100万以上三者险)。

  4. 定期"车辆体检"比事后追偿更重要
    案例中王某的车出事时已挂靠近1年。企业应每季度检查:车辆是否年检、保险是否到期、司机是否有违章记录。就像定期体检能预防大病一样,这些检查能避免90%的事故风险。

  5. 别让"免责条款"变成"免责空话"
    很多人不知道:挂靠协议中的"与公司无关"只对内有效,不能对抗事故受害人。所以协议中一定要强调"车主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追偿费用",这才是真正的"护身符"。

给运输企业的实用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运输行业赚的是辛苦钱,但一次事故可能让几年利润打水漂。规范管理不是增加成本,而是最好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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