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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凤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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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皖1126民初501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3月1日宋某进入凤阳县英某石英砂有限公司工作,2021年3月13日,宋某受伤到凤阳县某镇中心卫生院就诊,主要伤情诊断为左足第一趾骨远节指骨骨折。后宋某向凤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凤阳县英某石英砂有限公司之间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26日存在劳动关系。凤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凤劳人仲裁字[2021]第28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宋某与凤阳县英某石英砂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3日存在劳动关系。凤阳县英某石英砂有限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另查明,1.凤阳县英某石英砂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石英砂加工、销售;2.凤阳县英某石英砂有限公司经王某之(该公司会计)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7日、2021年6月21日支付至宋某账户“工资”3266元、4902元、12670元。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凤阳县英某石英砂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该公司与宋某在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企业以为没签劳动合同、晚发工资就能否认劳动关系,结果却输了官司。法院明确指出,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关键看三点:

  1. 企业有没有合法资质(比如注册公司、有营业执照);
  2. 员工是否受企业管理和规章制度约束(比如安排工作、考勤);
  3. 员工干的活是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比如本案中宋某包装石英砂,正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凤阳县英某石英砂有限公司辩称宋某只是“临时工”,3月13日就受伤了,4月才发工资,所以不算正式员工。但法院发现:

对企业的重要提醒:

  1. 别心存侥幸不签合同:临时工、计件工、短期工……只要员工在你公司干活,就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一旦出工伤或纠纷,企业100%要担责(比如本案中公司得赔医疗费、工伤待遇)。
  2. 工资发放要规范
    • 工资必须按时发到员工本人账户,别用“代发”“晚发”当借口;
    • 如果发给家属,必须留好书面证据(比如家属签字的委托书),否则法院直接认你是发给员工本人。
  3. 日常管理要留痕
    • 员工入职当天就登记考勤、发工作证;
    • 保留工作安排记录(比如排班表、任务单);
    • 千万别以为“不打卡=不算正式员工”,法院会根据实际行为判断。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反正没签合同,员工走了就没事。”但现实是——没签合同反而风险更大!员工一旦受伤或离职索要赔偿,企业不仅得补合同、交社保,还可能被罚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最多赔11个月工资)。合规用工不是成本,而是省钱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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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源自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企业名称及个人信息已按规范匿名处理。
(征和律师事务所 企业法律顾问中心 | 2026年2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