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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合同买方连续两期未付款卖方可追索全部剩余货款 - 肥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肥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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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23民初507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安徽某司有限公司与倪某于2023年8月22日签订了《二手机买卖合同》,约定倪某向安徽某司有限公司购买一台山东临工挖掘机(型号:E635F,整机编号:VLGE603FVN0600686),总价款15.5万元。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首付款2.5万元于2023年8月21日支付,剩余13万元分24期付清(具体为2023年11月至2025年8月期间,多期付款金额为16250元,部分月份无需付款)。合同约定,在货款付清前,挖掘机所有权归安徽某司有限公司所有;若倪某连续两期未按时付款,安徽某司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支付全部剩余货款,并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王某、余某于2023年8月22日签署《担保书》,承诺为倪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保证期限至合同届满后两年。
合同签订后,安徽某司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交付挖掘机,倪某验收确认。但倪某仅支付了61500元(包括首付款及部分分期款),多次逾期付款,且连续两期未按约定支付。安徽某司有限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起诉要求倪某支付剩余货款93500元、违约金及律师费6000元,并要求王某、余某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支持安徽某司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倪某支付剩余货款93500元、截至2024年12月21日的违约金2075元,以及自2024年12月22日起按日万分之三计算的后续违约金;同时支付律师费6000元。王某、余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在分期付款买卖中,如果买方连续两期没按时付钱,卖方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付清所有剩余货款,而不用等合同到期。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关键就在合同里的那句约定——“乙方连续二期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就全部未付货款主张权利”。正是这条清晰的条款,让安徽某司有限公司在倪某多次逾期后,顺利拿回了9万多元货款和额外费用。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暴露了两个常见风险点,一定要警惕:

  1. 合同条款写得模糊,等于白纸一张
    很多企业签分期合同时,只写“要按时付款”,却没明确“逾期几次能追全款”。比如,如果本案合同没写“连续两期未付可追索全款”,安徽某司有限公司可能只能追讨已到期的几期钱,剩下的要等到2025年8月才能要,拖得越久,钱越难收回。企业作为卖方,务必在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清:买方连续逾期几期(建议明确为“两期”),你就有权要求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款项。 同时,违约金标准要合理(本案从日千分之一主动降到日万分之三,法院才支持),避免过高被认定无效。

  2. 担保人没签好,等于没人兜底
    本案中王某、余某之所以要连带赔钱,是因为他们的《担保书》写得非常完整:不仅写了“连带责任”,还明确担保范围包括货款、违约金、律师费等所有费用,甚至约定了“担保是连续性的,合同期满后两年内有效”。现实中,很多企业让朋友或客户签担保,却只写“帮忙担保一下”,结果出事时担保人一推了之。正确做法是:让担保人签署单独的《担保书》,写清楚“连带责任”“担保范围全覆盖”“保证期限至少到债务清偿后两年”——少一个字,都可能让担保变废纸。

更值得买方企业注意:分期付款不是“拖字诀”!本案倪某辩称“资金周转不开”,但法院根本不听解释。一旦连续逾期两期,不仅欠款要一次性还清,还得额外付违约金和律师费,成本远超预期。建议企业作为买方:

总之,分期付款合同不是“欠条”,而是双刃剑——条款写对了,能快速回款;写漏了,钱可能永远要不回来。企业务必在签约时把规则定清楚,别等到打官司才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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