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明确导致多付工程款风险-永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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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民终383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6月28日,葛某与永城市某下有限公司签订《书香苑项目施工分包合同书》,约定由葛某承包永城市某小区的泥瓦杂工工程,包括基础开挖泥工、砌砖模、砌砖、内外墙粉墙、清理垃圾、打扫卫生、降水、公共部分墙地砖粘贴、浇砼、安全文明施工用工等各项泥工全活、购买保险,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110元。
葛某实际施工面积为26492.44平方米,按合同计算工程款应为2914168.40元,永城市某下有限公司已支付217万元。永城市某下有限公司认为葛某未完成室内地面找平和室内天棚抹灰两项工作,要求扣除348689.56元。葛某则主张合同明确列举了承包范围,但未包含这两项内容,且施工全程和交房后公司从未要求其施工或整改。
一审法院判决永城市某下有限公司支付葛某工程款395478.84元(扣除了348689.56元)。二审法院推翻一审判决,改判永城市某下有限公司需支付葛某全部剩余工程款744168.40元及利息。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合同写得太糊涂,企业吃了大亏"。永城市某下有限公司本想扣35万元,结果法院说"合同没写清楚,不能扣",最后多付了35万。为什么?关键在三点:
第一,合同写得像"模糊菜单"
公司合同里连"清理垃圾"这种小事都写明了,却偏偏漏了"地面找平""天棚抹灰"两项关键内容。就像你去餐馆点菜,菜单上写了"酸辣汤"但没写"加不加蛋",最后结账时老板说"默认加蛋要另收费",你说合理吗?法院认为:合同是双方的"约定",不能光看施工图纸——图纸是技术文件,不是合同义务!
第二,过程管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整个施工期间,公司没在微信群发过一句"赶紧做地面找平",交房时也没提异议。等葛某要钱了才突然说"你少干了活"。这就像你买手机,拿到手发现屏幕划痕,却等用了一年才去找商家说"当时应该送贴膜",谁会认账?法院明确指出:如果真是对方该做而没做,早该签个整改单,而不是事后扯皮。
第三,关键证据"颗粒无收"
公司拿不出任何签字确认的单据证明这两项工作属于合同范围。施工中没发整改通知,完工后也没委托他人补做,却想凭空扣钱。法院直言:证据不足,不能支持。
给企业的三条救命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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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细到毛孔"
别写"泥工全活"这种空话!必须列清楚:
✓ 做哪些(例:①砌砖 ②内外墙粉刷...)
✓ 不做哪些(例:×地面找平 ×天棚抹灰)
✓ 特别提醒:小到"垃圾清理"都要写,避免模糊地带。建议加一句:"未列明的工作内容,未经书面确认不视为承包范围"。 -
施工中"随时留痕"
发现问题当天就要行动:
→ 微信发文字通知:"根据合同第X条,地面找平需3日内完成"
→ 要求对方签收《工作联系单》
→ 拍照留存现场证据
记住:口头说的等于没说,没签字的等于没发生! -
变更管理"签字为王"
任何增减工作必须签《工程签证单》,格式要简单:
"原合同不含地面找平,现委托你方施工,单价12元/㎡,合计XX元"
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缺一不可。没这个?法院很可能不认账!
这个案子最痛的教训是:企业以为"省事"签模糊合同,最后反而"费钱又费时"。永城市某下有限公司如果当初花200元请律师审合同,就能避免35万损失。建设工程领域80%的纠纷都源于合同漏洞,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才能守住企业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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