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定制合同欠款难追回?企业务必签书面合同防风险 - 新郑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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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4民初1158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郭某是郑州某区某公司经营者。2025年4月11日,郭某和张某与新郑某公司工作人员口头商量,定制柜子并安装,总价40000元。郭某先付了10000元定金。4月28日,张某通过微信转账给新郑某公司10000元;6月27日,张某又付了4000元。之后,对方再没付剩下的16000元。
新郑某公司提交了业主验收单,证明柜子已安装完成;还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7月1日,新郑某公司员工在“雅某大宅设计”微信群里发消息说“亚星双河居尾款16000转一下”,张某回了“过几天”,后来又多次催郭某和张某付钱。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 郑州某区某公司和郭某必须在10天内付给新郑某公司16000元,还要加利息(从2025年6月27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利率算);
- 驳回新郑某公司对张某的索赔要求——张某不用赔钱。
三、核心风险提示:口头合同埋雷,企业这样避坑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大坑!新郑某公司做定制业务,光靠微信聊天和口头约定,差点16000元打水漂。更冤的是,张某明明付过钱、聊过天,法院却说他不用赔——为啥?因为没签书面合同,责任分不清!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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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交易”不签合同 = 自己挖坑
新郑某公司和对方“基于信任”没签合同,结果欠款时拿不出硬证据。法院只能靠微信记录判案,万一记录删了或说不清?钱直接打水漂!
✅ 正确做法:哪怕是一次性小订单,也必须签书面合同。写清“谁付钱、付多少、啥时候付”,盖章签字留底。别怕“伤感情”,签合同才是真专业。 -
谁付款 ≠ 谁担责,别让“帮忙人”背锅
张某付过钱、回过消息,但法院认定他是“代郑州某区某公司沟通”,不是债务人。因为合同主体是公司+郭某(个体户经营者),张某没签字盖章,白忙活!
✅ 正确做法:- 付款人必须和合同签字人一致;
- 如果对方让员工代付,当场补个《确认书》:“张某代郑州某区某公司付款,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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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催款≠有效证据,关键细节要锁定
新郑某公司靠微信聊天赢了官司,但纯文字风险很大:比如张某只回“过几天”,没写具体日期;要是他说“这钱不是我的”,公司就难证明。
✅ 正确做法:- 重要沟通后,补发书面确认(如邮件/函件):“截至X月X日,贵司欠款16000元,请3日内确认”;
- 验收时让客户签《完工单》,写明“无质量问题,尾款X元于X日前付清”。
一句话总结:定制生意别玩“信任游戏”!签合同、锁责任、留证据,三步到位才能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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