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分包必须明确合同关系,避免因关系不清承担连带责任-新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新郑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4民初1745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4月,马某从谢某手中承包了新郑市黄帝故里改扩建项目中水系工程的JS防水砂浆施工。马某组织工人完成施工后,谢某于2023年7月10日向马某出具《协议书》和《欠条》,其中《协议书》载明"今有马某故里水系工程JS防水砂浆价格50元每平方,暂定工程量为壹仟贰佰捌拾平方,总价为陆万肆仟元整¥64000元整。注:以十五局图纸工程量为准,从现在开始十五局下来第一批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如果十五局始终不下来本人承诺2024元旦一次付清。属实:谢某";《欠条》载明"今欠到马某人工工资款柒仟陆佰元整¥7600元欠款:谢某注八月十五号一次性付清。"后谢某于2023年10月5日通过微信向马某转账1000元,之后未再向马某支付上述工程款,马某催要未果遂提起本案诉讼。

另查明:黄帝故里新郑市某有限公司系黄帝故里改扩建项目的发包方,某有限公司系上述项目的总承包方。安徽某公司从某有限公司处承包了部分工程,但安徽某公司和某有限公司均称安徽某公司承包的不是水系工程。

法院判决:谢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马某剩余工程款706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马某对安徽某公司、某有限公司和新郑市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给广大施工企业敲响了警钟。很多老板可能认为"我没和对方签合同,就不用负责",但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很可能因为合同关系不清晰而惹上麻烦,甚至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点一:分包关系不明晰,企业可能"躺着中枪"

马某认为谢某是安徽某公司的现场负责人和合伙人,所以要求安徽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法院最终没有支持,但这是因为马某没能提供证据证明。想象一下,如果马某真的有证据证明谢某是安徽某公司的人,或者谢某确实是从安徽某公司那里拿到的工程,那安徽某公司就很可能要为谢某的欠款"买单"了。

企业防范措施:

风险点二:误把"包工头"当农民工,法律保护不适用

马某作为组织工人施工的"包工头",试图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总包方和发包方先行支付工资。但法院认为,马某不是直接提供劳务的农民工,而是组织农民工的"小老板",所以不适用该条例。

企业防范措施:

风险点三:证据不足,有理说不清

马某提供了《承诺书》照片,试图证明新郑市某有限公司、某有限公司把案涉工程发包给了安徽某公司,但法院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很多企业老板吃亏就吃在"有理但没证据"上。

企业防范措施:

给企业的特别提醒:

  1. "走形式"的合同最危险:有些企业为了避税或规避监管,签订"阴阳合同",表面一套,实际一套。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只认书面合同,企业可能面临重大损失。

  2. "帮忙"也要签协议: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好心"让熟人帮忙做点小工程,结果对方索要高额费用。即便是熟人,也要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和报酬。

  3. 工程验收别马虎:很多纠纷源于验收环节。务必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有问题当场提出,避免事后扯皮。

  4. 工资支付要规范:总包方应监督分包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可以通过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方式确保落实。

专业法律顾问,为企业保驾护航

工程建设领域法律风险复杂多变,一次疏忽可能带来巨大损失。征和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深知企业痛点,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的法律服务,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量身定制风险防范方案。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服务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让专业律师为您把关合同、规范管理、预防纠纷,让您的企业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