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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后拒付中介费企业被判承担部分责任-武汉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武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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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民终1817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武汉某甲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严某与湖北某甲公司、武汉某乙公司招商经理魏某通过微信沟通协商招商事宜。2023年12月2日,严某表示"我得到信息总部讨论这个场地的需求刚刚结束,目前没有通过",12月6日又说"总部也没批"。2024年1月14日,严某称"我也问过了,你们的库的问题,还不只是消防和连廊,还涉及很多问题",魏某回应"是啊,老胡都已经准备放弃顺某了,我觉得还是见一面"。

2024年3月16日至24日期间,严某多次向魏某表示"总部已基本上定了",魏某回复"您能量真的是大啊",并称"我没有见过您,蒋某乙也并不知情"。2024年3月28日,武汉某甲公司(乙方)与湖北某甲公司(甲方)、武汉某乙公司(丙方)签订《仓库招商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或丙方引进承租人湖北某乙公司;无论任何原因,只要签订合法合规的租赁合同,甲方或丙方都需支付招商服务费;合同期限一年付一个月租金,两年付两个月租金,以此类推;签约价超过25元/平/月的溢价部分作为佣金。

2024年5月至6月,严某通过微信指导魏某与湖北某乙公司谈判,包括"谢某要24,我们坚持32"、"租期要保证五年"等具体策略。2024年7月5日,湖北某甲公司与湖北某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面积30393.95平方米,租金单价24元/㎡/月,租赁期限28个月。

2024年9月,武汉某甲公司要求支付居间费用,湖北某甲公司负责人胡某回复"你想多了吧,我现在不负责这个事"。武汉某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111万元服务费及违约金、律师费5,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武汉某甲公司"履行了一定的居间义务",但服务"较为有限",判决湖北某甲公司支付20万元服务费(大幅低于111万元主张)及按LPR计算的违约金、律师费5,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湖北某甲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看似简单的中介费纠纷,给企业敲响了三重警钟:即使中介服务不完全,只要促成合同签订,企业仍需支付部分费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可能被认定有效;口头承诺"有关系"难逃法律责任

第一重警钟:服务"打折扣"≠费用"零支付"
本案最值得企业警惕的是——法院认定武汉某甲公司仅提供了"指导谈判"这类基础服务,却仍判决支付20万元。企业常误以为"没全程参与就不该付钱",但法律只看两点:合同是否签订+中介是否提供过实质性帮助。本案中,微信记录显示中介方多次指导价格谈判、提醒关注政府审批,这些"小动作"足以构成"一定的居间义务"。企业今后要注意:

第二重警钟:警惕"无论任何原因"的陷阱条款
湖北某甲公司上诉时强烈质疑协议中"无论任何原因和情况下,只要签约就需付费"的条款,认为这"完全免除了中介方责任"。但法院明确表态:此类条款不必然无效,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或商业贿赂。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

第三重警钟:别信"有关系"的江湖承诺
本案中介方多次暗示"能搞定总部"(如"不见面,费用不确定不见面...这是规矩,不能让太多人知道我能操作"),湖北某甲公司上诉时也称对方"打着有关系的幌子欺诈"。但法院指出:主张欺诈需举证,否则难获支持。企业务必牢记: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中介协议必备三要素:明确服务清单(如提供5家潜在客户资料)、分阶段付款(签约前付30%,入驻后付70%)、退出机制(30天无实质性进展可解约);
  2. 聊天记录即证据:工作微信专号专用,涉及关键承诺立即回复"按约定执行"并保存;
  3. 律师费条款要对等:将"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改为"按胜诉比例分摊",避免本案中败诉方仅支持18%却要付全额律师费的尴尬。

商业合作中,最大的风险不是付了不该付的钱,而是以为没签书面协议就能赖掉责任。本案中湖北某甲公司因轻信"有关系"口头承诺,又没规范合同条款,最终付出20万元教训。建议企业在签订重要协议前,务必通过专业法律审核——这比事后打官司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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