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公司索赔败诉,证据不足是关键-襄阳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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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06民初90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6月1日,襄阳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韩某玉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及《租车单/验收单》,约定韩某玉租赁白色比亚迪一辆,租赁期限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2日晚,日租金200元。合同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包括车辆损坏赔偿、停运损失等条款。合同签订后,某汽车租赁公司将车辆交付韩某玉使用。2025年6月2日16时许,韩某玉向某汽车租赁公司退车,公司退还押金500元。某汽车租赁公司称车辆高温需要维修,韩某玉否认,协商无果。2025年6月3日,某汽车租赁公司将车辆送至襄阳市某之星汽车维修服务站维修,支付维修费1000元。2025年6月8日,襄阳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向某汽车租赁公司出具税务发票1000元。后,某汽车租赁公司找韩某玉理赔,韩某玉拒绝。2025年6月12日,某汽车租赁公司再次退还韩某玉押金500元。某汽车租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韩某玉支付修车费1005元、车辆贬值费301.5元、停运费1000元、违约金5000元。
法院最终驳回了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某汽车租赁公司自己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一个致命的疏忽——证据管理不到位。某汽车租赁公司明明花了1000元修车,却因为证据不足而"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拿不回维修费,还要自掏腰包支付诉讼费。问题出在哪里?
关键原因有两点:
- 因果关系证明缺失:公司无法证明车辆损坏是韩某玉造成的。租车时好好的,还车时说高温需要维修,但没有现场确认记录,也没有专业机构鉴定报告,仅凭自己单方面说法,法院当然不会采信。
- 证据链条断裂:维修单位是"某之星汽车维修服务站",但发票却是"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开具的,前后矛盾。就像你去A超市买东西,却拿着B超市的发票报销,谁会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费用?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 交车还车必须"留痕"
租车时,用手机拍下车辆360度视频,特别注意记录已有划痕、凹陷等损伤,双方当场签字确认。还车时同样操作,如有异常立即让客户确认。现在很多租车公司用APP自动生成电子验车单,几分钟就能搞定,比打一场官司省心多了。
✅ 维修过程要"透明"
车辆需要维修时,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并邀请客户一同前往指定维修点。维修前拍下故障部位照片,维修后保留详细清单和正规发票,确保维修单位名称、项目、金额完全一致。别嫌麻烦,这几张照片可能就是你日后索赔的"救命稻草"。
✅ 合同条款要"接地气"
别只顾着在合同里写"承租人要赔偿一切损失",关键是要有配套的操作流程。比如约定:"还车时发现异常,双方应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这样既合法又合理,客户也更容易接受。
很多老板有个误区:只要有合同在手,出了问题就能胜诉。但法院判案看的是证据,不是看谁的合同写得漂亮。本案中,某汽车租赁公司合同条款看似完善,但缺乏证据支撑,最终全部条款都成了"纸上谈兵"。
特别提醒汽车租赁行业:2025年全国租车纠纷案件同比上涨37%,其中82%的败诉案例都是因为证据不足。别等到钱花了、官司输了才后悔——当时怎么就没多拍几张照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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