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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代收费用未及时缴纳或挪用需全额退还-随县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随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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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321民初26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2年9月14日,随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置业")与蒋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蒋某购买某置业出售的位于随县厉山镇神农居委会姜某湾A9幢4单元501号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131.28平方米,单价1969.24元/平方米,总价款258522元。双方约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时,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差异部分按合同单价"多退少补"。同时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后90日内完成产权登记备案,否则按已付房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

2013年11月1日,某置业向蒋某收取代办房产证费用9276元(含契税5171元、印花税130元、房屋维修基金3676元等),但未将该款项用于办理房产证。2022年,蒋某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相关费用再次由其个人承担。2022年10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显示房屋实际面积为123.62平方米,比合同少7.66平方米。2022年11月,某置业承诺于2024年12月前退还代收费用,但至今未履行。

法院判决某置业向蒋某退还代收费用9276元、多收房款15084元,并支付违约金5170元,三项共计29530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1. 代收费用不能当"自家钱袋"

很多企业觉得"代收的税费放我账上没事,反正最后要交的",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某置业收取9276元代收费后,既没及时交给税务部门,也没在购房者自己办证后主动退还,结果法院判令全额退还+额外承担违约金。风险提示

2. 房屋面积"短斤少两"必须主动退钱

合同写131平米,实际只有123平米,相差7.66平米(相当于少了半间房!)。某置业既没提前告知面积差异,也没主动退钱,结果被法院判退15084元。风险提示

3. 办证拖延=自找麻烦

合同明明约定交房后90天内办证,某置业拖了近10年才配合办证,最终不仅要退钱,还得额外赔5170元违约金(相当于白干3个月)。风险提示

企业自查清单(立即行动!)

✅ 检查所有代收代缴款项是否有独立台账和银行流水
✅ 核对近3年销售合同,是否存在面积差异未结算情况
✅ 梳理已交房项目,确认产权登记是否均在90天内完成
✅ 建立"超期预警"系统:提前15天自动提醒办证时限

关键提醒:很多企业总想着"等业主来要再说",但本案告诉我们——拖延解决只会让小问题变成大赔偿。与其事后花3倍代价补救,不如事前花1%精力规范流程。尤其要警惕"口头承诺",某置业2022年承诺2024年退款,结果2025年就被起诉,承诺反而成了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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