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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违约导致抵押房产被拍卖,保证人连带担责-汉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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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413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8月1日,刘某与汉川某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用其名下位于汉川市马口乡高岭村1幢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7)汉川市不动产权第0**5号)为武汉某服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金额7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20年9月24日,武汉某服贸易有限公司与汉川某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70万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5.5%,逾期加收50%罚息。同日,刘某、刘某泉分别与汉川某商行签订《保证合同》,承诺对这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汉川某商行发放了贷款。借款到期后,武汉某服贸易有限公司无力全额还款,2022年9月23日,各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将还款日延至2025年9月23日,刘某、刘某泉作为担保人签字确认。展期后,武汉某服贸易有限公司仅支付利息至2023年12月20日,此后再未还款。

法院判决:

  1. 武汉某服贸易有限公司在10日内偿还汉川某商行本金70万元及逾期利息(从2023年12月21日起算);
  2. 刘某、刘某泉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 汉川某商行对刘某抵押的房产拍卖款在7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4. 案件受理费10900元由武汉某服贸易有限公司承担,刘某、刘某泉连带负担。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借款担保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企业借钱不还,结果抵押的房子被银行“收走”,连带担保人也得一起赔钱。但背后藏着几个关键风险点,企业老板和担保人必须警惕:

风险一:抵押不是“护身符”,违约照样丢房子
刘某以为,只用房子做抵押,自己不用掏现金,万一公司还不上钱,大不了房子归银行。但法院判决明确:一旦企业逾期还款(哪怕只差几天利息),银行就能直接拍卖抵押房抵债。现实中,很多企业主把房产抵押给银行时,总觉得“反正公司还,跟我个人关系不大”,却忽略了合同里“逾期立即处置抵押物”的条款。防范建议

风险二:保证人“连带担责”比想象中更狠
刘某泉作为年轻担保人,可能觉得“有房子抵押在,银行会先拍房,轮不到我赔钱”。但法院指出: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银行有权跳过抵押物,直接找保证人要钱”。这意味着,即使抵押房值100万,银行也能第一时间让刘某、刘某泉个人账户“冻结还款”。防范建议

风险三:利息和罚息“滚雪球”,小逾期酿大窟窿
武汉某服贸易有限公司只欠了2023年12月20日后的利息,但合同约定“逾期加收50%罚息”。这意味着70万本金每天产生近千元罚息(年化8.25%),拖一年光罚息就多5.8万。很多企业主误以为“晚几天没关系”,结果利滚利让债务翻倍。防范建议

给企业的行动清单

  1. 借款前做“压力测试”:假设营收减少30%,还能不能还上月息?别赌“明年生意会好”。
  2. 担保条款要“瘦身”
    • 删除“银行可跳过抵押物追责保证人”等霸王条款;
    • 限制保证人责任上限(例如只承担本金,不包罚息)。
  3. 展期≠免责:每次展期都重新评估企业状况,别让“借新还旧”变成债务黑洞。
  4. 每月对账像查体温:设手机提醒,还款日前5天核对账户余额,避免因疏忽违约。

记住:银行不会因“企业困难”心软,但完善的合同和风险预案,能让你在危机中多一条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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