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担保需谨慎,主债务人违约保证人连带偿债 - 大冶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81民初86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6月17日,原告湖北大冶某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张某(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张某向原告借款600000元用于归还上一期贷款,借款期限自2023年6月16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止,借款固定月利率9.79‰,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利随本清;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本合同约定利率加收50%作为罚息利率计收逾期利息,如借款人欠交利息、罚息,则贷款人有权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2023年6月17日,被告张某(保证人)、石某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以保证人身份对张某(借款人)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诉讼费等。合同签订后,2023年6月17日,原告向被告张某(借款人)发放了600000元贷款。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张某(借款人)没有按约定还款,截至2024年9月9日,被告张某(借款人)尚差欠原告借款本金580094.52元、罚息14430.41元、复利197.24元,合计594722.17元。原告催讨无果,遂成讼。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 被告张某(借款人)需在判决生效后20天内,还清所有欠款594722.17元(含本金、罚息、复利),并继续支付后续逾期利息;
- 被告张某(保证人)和石某作为担保人,要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银行可以直接找他们俩要钱,一分都不能少。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当担保人,千万别“随便签字”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一个大坑:企业(或个人)一旦给他人借款做连带责任担保,就等于把“别人的债务”变成了“自己的债务”。
- 为什么风险这么大?
判决里说得很清楚:担保人签的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意味着,只要借款人违约(比如本案中张某没按时还钱),银行不用先找借款人“死磕”,可以直接跳过他,直接找担保人要钱。本案中,张某(保证人)和石某根本没出庭答辩,法院就直接判他们“连坐”——这可不是吓唬人,现实中很多企业老板因为给朋友或合作伙伴担保,结果自己公司账户被冻结、房产被拍卖,血本无归! - 企业最常踩的3个坑:
- “关系好就签字”: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没问题”,结果没查清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比如本案中张某连60万都还不上)。
- “担保范围没看清”:合同里写的“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诉讼费等”,很多人只关注本金,忽略了罚息、复利会越滚越多(本案中60万本金拖了3个月,利息就涨到近1.5万)。
- “以为只担一部分”:连带责任不是“分摊责任”,而是“全责兜底”——银行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还全部欠款,哪怕有多个担保人。
给企业的3个救命建议:
- 签字前做“债务体检”:查清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负债情况(比如通过企业征信报告),别光听口头承诺。
- 合同里加“安全锁”:
- 明确担保上限(比如只担保本金,不包罚息);
- 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比如用房产抵押),万一出事你能优先拿回钱。
- 别当“老好人”:如果对方连基础还款计划都说不清,再熟的关系也别担保——情谊重要,但企业生存更重要!
四、专业护航,让风险止步于签合同前
类似本案的担保纠纷,90%都源于“事前没想清,事后没法悔”。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顾问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堵住合同漏洞:从借款担保到日常经营,我们提供全套风险排查;更支持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再付款,让您零成本体验专业防护。企业要发展,更要稳发展——别等银行上门了,才想起找律师!
(注:本文案例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及企业名称已做脱敏处理,核心法律逻辑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