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违法转包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大冶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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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281民初296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黄某于2022年10月到湖北某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汪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能项目从事木工工作。公司未为黄某缴纳工伤保险。2022年11月1日14时左右,黄某在工作时左手被电锯锯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天,诊断为左食指末节完全离断。住院期间,公司支付了医疗费并支付黄某生活费3000元,但未派人护理。2023年2月28日,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黄某受伤为工伤。2023年4月17日,黄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黄某伤残十级。
法院判决湖北某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黄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合计163443元,扣除已付的3000元,还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160443元。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核心问题:转包≠免责,违法操作代价大!
本案中,湖北某建公司把工程转包给“刘某”等人,认为自己没直接雇黄某、也没签合同,就想甩锅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为啥还判公司赔钱?关键就两点:
- 工伤认定已生效:人社局早就明确认定黄某是工伤,公司当时没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相当于默认了事实。
- 转包不改变责任:即使工程转包出去,公司作为总包方,如果没给工人缴工伤保险,工人出事就得自己兜底赔钱——法律管的是“谁该负责”,不是“活儿谁干的”。
企业常见误区 & 防火墙建议
很多老板以为:“工程转包出去,出事跟我无关”。这是大错特错!类似本案的“甩手掌柜”操作,企业可能面临三重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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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雷1:工伤赔偿“天价单”
本案赔了16万,实际可能更高(比如伤残更重)。如果没缴工伤保险,所有费用(医疗费、工资补偿、伤残补助)都得企业自掏腰包。
✅ 防范动作:- 无论是否转包,必须给工地工人缴工伤保险!这是法律硬性要求,花小钱省大钱。
- 与分包商签合同时,明确约定“必须为工人参保”,并保留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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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雷2:否认劳动关系“反被坑”
公司想用“没签合同”“不知情”当挡箭牌,但法院会看实际用工:工人在你项目上干活、受你管理,就可能认定劳动关系。尤其人社局一旦认定工伤,再想推翻几乎不可能。
✅ 防范动作:- 拒绝“三无”转包:不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如本案的“刘某”),必须选有营业执照、能签合同的正规公司。
- 每个项目留痕:工人进场要登记身份证、签安全协议,分包商每月交用工名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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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雷3:仲裁前置“程序踩坑”
本案公司直接起诉“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仲裁委只处理了工伤赔偿,没处理劳动关系确认——法院因此直接驳回诉求,公司白白浪费时间和律师费。
✅ 防范动作:- 出事先找专业律师:对工伤认定不服,必须6个月内走法律程序;想否认劳动关系,得先去仲裁,不能直接告法院。
一句话总结:工程可以转,责任不能甩!企业只要管好“参保”“选对分包商”“留证据”三件事,就能避开90%的工伤赔偿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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