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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违法转包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大冶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大冶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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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281民初296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黄某于2022年10月到湖北某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汪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能项目从事木工工作。公司未为黄某缴纳工伤保险。2022年11月1日14时左右,黄某在工作时左手被电锯锯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天,诊断为左食指末节完全离断。住院期间,公司支付了医疗费并支付黄某生活费3000元,但未派人护理。2023年2月28日,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黄某受伤为工伤。2023年4月17日,黄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黄某伤残十级。

法院判决湖北某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黄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合计163443元,扣除已付的3000元,还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160443元。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核心问题:转包≠免责,违法操作代价大!
本案中,湖北某建公司把工程转包给“刘某”等人,认为自己没直接雇黄某、也没签合同,就想甩锅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为啥还判公司赔钱?关键就两点:

  1. 工伤认定已生效:人社局早就明确认定黄某是工伤,公司当时没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相当于默认了事实。
  2. 转包不改变责任:即使工程转包出去,公司作为总包方,如果没给工人缴工伤保险,工人出事就得自己兜底赔钱——法律管的是“谁该负责”,不是“活儿谁干的”。

企业常见误区 & 防火墙建议
很多老板以为:“工程转包出去,出事跟我无关”。这是大错特错!类似本案的“甩手掌柜”操作,企业可能面临三重暴雷:

一句话总结:工程可以转,责任不能甩!企业只要管好“参保”“选对分包商”“留证据”三件事,就能避开90%的工伤赔偿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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