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是追讨欠款的“铁证”-钟祥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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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81民初176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深某鱼府成立于2013年4月27日,经营者是伍某江,2016年7月25日注销。2017年,钟祥市某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为深某鱼府厨房进行改造,包括设备在内总价款10460元。2017年9月8日,伍某江通过微信向该公司原负责人陈某支付了4000元,并留言“先四千请包涵”。2018年6月10日,陈某在一张纸上列出了改造明细:后厨房改造4800元、柴火灶烟罩6套3000元、2.2千瓦风机2000元、烧烤炉小罩子300元、炒菜用罩子2个360元,总计10460元,已付4000元(微信支付),并将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伍某江。2020年1月24日,伍某江在微信中说:“老哥无颜面对你,去武汉拼得一无所有,又欠一身债,目前经济状况无法面对你,但尽请放心,钱一定会悉数奉还”,但之后一直没付剩余货款。
法院判决:伍某江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支付钟祥市某厨具设备有限公司货款6460元。
三、核心观点:小聊天记录,大风险隐患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犯的致命错误——不把日常聊天当证据。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口头说说就行”“微信随便聊聊,不用留底”。结果呢?客户一赖账,企业就傻眼了。但本案中,原告公司靠几条微信聊天记录,轻松打赢官司:
- 付款记录(“先四千请包涵”)证明交易真实发生;
- 改造明细照片证明欠款金额;
- 对方承诺还款的留言(“钱一定会悉数奉还”)直接锁定责任。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 聊天记录就是“钱袋子”:和客户谈生意、催款时,务必用微信、短信等留痕。别怕麻烦,发一句“您看明细对吗?没问题我这就安排”——这句话就能当法庭证据!
- 注销≠赖账成功:深某鱼府早注销了,但法院照样判伍某江个人还钱。因为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经营者要“兜底”。企业合作前,查清对方资质(比如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名字),别和“空壳店”交易。
- 催款要“软硬兼施”:像本案原告,2017年欠款拖到2023年还在催,对方都承诺“2023年付清”却没兑现。记住:欠款超过3年可能打不赢官司!每年至少书面催一次(微信也算),否则“诉讼时效”一过,钱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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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已隐去真实名称,但风险真实存在。经营无小事,证据早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