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外包给个人不免责,企业仍需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宜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宜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1)鄂06民终145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11月6日17时50分许,蔚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宜城市汉江路汉江丽景小区内一条南北走向的道路由东向西倒车时,杨某骑自行车沿该道路由北向南行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杨某被送往宜城市人民医院救治,住院19天,开支门诊检查费425.3元,开支住院医疗费51044.93元。出院诊断为:右股骨颈骨骨折、肺源性心脏病、前列腺增生、肺气肿、支气管炎,建议渐行右髋功能锻炼。复诊医嘱为:不适随诊,避免右下肢内收及盘腿、避免右髋曲超过90°,以免髋关节脱位。建议全休3个月后复查,院外行患肢功能锻炼,加强营养治疗。2020年1月9日,宜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第4206841****53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蔚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2020年4月15日,宜城楚都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鄂宜城楚都鉴[2020]临鉴字第2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杨某的伤残程度为九级,从受伤之日起的误工期为壹佰捌拾(180)日、护理期为壹佰贰拾(120)日、营养期为壹佰贰拾(120)日,杨某为此开支鉴定费2360元。审理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某市分公司对杨某开支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经一审法院委托,襄阳法正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鄂襄阳法正鉴[2020]临鉴字第316号赔偿医疗审核意见书,审核其中不合理的费用共计418.85元,其余金额为50626.08元的医疗费均属诊治其上述伤情的合理开支。

杨某,1946年3月11日出生,截止定残之日已经年满74周岁。杨某住院治疗期间,蔚某垫付医疗费用41425.3元,其中20000元系蔚某在朱某借资垫付的,并出具有借条。

2019年3月6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某市分公司与朱某签订投递业务劳务承揽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某市分公司)将宜城城区内的标准快递、快递包裹(1、9、K开头的邮件)交于乙方(朱某)投递,乙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某市分公司提供宜城市城区的地域范围内的投递业务代办服务。合同约定,乙方因邮政业务使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的人员、车辆,出现交通事故、人身安全等,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用人主体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2019年10月27日,蔚某通过朱某的招聘,成为中国邮政快递的业务员,并取得工号:4414660000035。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某市分公司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共计123363.37元,杨某需返还蔚某垫付的医疗费用21425.3元,返还朱某垫付的医疗费用20000元。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某市分公司的上诉。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将业务外包给个人不等于把风险也外包出去! 很多企业认为,只要签订一份"外包合同",约定"出现事故由外包方负责",就可以高枕无忧。但本案清楚地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法院为什么会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某市分公司承担责任?关键原因有三点:

  1. "挂羊头卖狗肉"的经营模式:朱某虽然是个人,但他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某市分公司的名义开展快递业务,蔚某穿着邮政制服、使用邮政工号、驾驶贴有邮政标识的车辆送快递。对外行人来说,根本分不清他是邮政员工还是外包人员。

  2. 无资质经营埋隐患:朱某作为个人根本不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资质,而快递业务属于需要特殊许可的行业。将核心业务交给无资质的个人,本身就违反了行业管理规定。

  3. 内部约定对外无效:虽然合同中写明"乙方的人员出现交通事故与甲方无关",但这种内部约定只能约束合同双方,不能对抗无辜的第三方。就像你不能因为跟邻居约定"你家狗咬人由你负责",就能免除你作为狗主人的法律责任一样。

企业应该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不要外包核心业务给个人
对于需要专业资质的业务(如快递、运输、建筑等),应当外包给有正规资质的公司,而不是个人。如果必须用个人,应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操作,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严格审查外包方资质
在签订外包合同时,必须核实对方是否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和经营许可,查看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文件,不要只看合同不看资质。

避免"表见代理"风险
如果外包人员以企业名义对外经营,一定要做到:

购买足额保险是底线
要求外包方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和足额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要求和赔偿责任。本案中虽然朱某为蔚某买了人身保险,但显然不足以覆盖交通事故赔偿。

合同条款要科学设计
不要简单写"一切责任由外包方承担",而应: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合同写了免责条款就安全了",这是最危险的误区!法院判案看的是实质关系而非合同名称。如果外包人员实际上接受企业的管理、使用企业资源、以企业名义活动,法院很可能会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委托关系,企业仍需承担责任。

企业在追求经营效率的同时,绝不能忽视法律风险。一次看似简单的业务外包,可能带来远超预期的法律后果。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但责任划分必须清晰合理,这才是真正的风险防控之道。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征和律师事务所能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业务外包法律风险防控方案。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以极高的性价比著称,更创新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服务模式,让企业在享受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真正实现零风险决策。企业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暗藏法律风险,专业的法律顾问不是成本,而是企业最值得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