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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他人签约不明确权责企业可能损失百万-宜城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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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6民终19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3年11月4日,时任宜城某缘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时某明给邹某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主要内容为"时某明系宜城某缘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邹某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负责湖北某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1#、2#、3#生产车间工程的合同签订事宜,其在该过程中的相关行为,我均予承认"。邹某持该委托书于同日代表宜城某缘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北某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建了1#、2#、3#生产车间的土建、内外墙粉涮、门窗安装、钢结构安装工程。2014年2月8日,邹某又代表宜城某缘置业有限公司与李某、王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门窗工程交给李某、王某承包。同日,邹某又代表宜城某缘置业有限公司与龙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土建工程交给龙某承包。因宜城某缘置业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李某、王某、龙某工程款,李某、王某、龙某先后向宜城市法院起诉邹某、宜城某缘置业有限公司和湖北某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邹某在相关案件审理过程中明确表明自己从湖北某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领取工程款3980000元,但在本案诉讼中不能证明自己已将该款交给了宜城某缘置业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邹某将其从湖北某锐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领取工程款中的35万元交给宜城某缘置业有限公司;二审法院驳回邹某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提示:别让"授权"变成"失权"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常踩的"授权陷阱"。很多老板以为:"不就是让老张去签个合同嘛,写个授权书就行,都是自己人,还能把钱揣自己兜里?"结果就像本案中的宜城某缘公司,35万工程款说没就没,还得花时间打官司追讨。

法院为什么判邹某必须还钱?关键就三点:

  1. "白纸黑字"说了算:授权书清清楚楚写着邹某是公司代理人,他代表公司签的合同、收的工程款,法律上就是公司的钱。即使邹某声称"工程是我自己出钱建的",但法院只认书面授权关系。就像你借朋友车开,出了事故车主也要担责——授权书就是你的"责任说明书"。

  2. "挂靠游戏"玩不起:邹某上诉说实际是"挂靠"(借用公司资质),但法院根本不信。因为你之前打官司时自己都说"我是代理人",现在反悔说"其实是挂靠",法律上叫"出尔反尔"。企业千万别学这种操作:表面签委托合同,私下搞挂靠,一旦出事,公司要背全责!

  3. "钱在谁兜里"最致命:邹某收了398万工程款,却拿不出已交给公司的证据。企业授权他人收款就像把钱塞进别人口袋——你以为能随时拿回来,但对方一转身就能说"没收到"。本案中公司虽胜诉,但钱早就被挪用,追讨过程耗时耗力。

给企业的3个救命建议:
授权书必须"划红线":不能只写"全权代理",要明确写死:

拒绝"阴阳操作":别为图省事搞"表面委托+实际挂靠"。需要他人合作时,直接签正规分包合同或合伙协议,权责分明才安全。

钱款要"看得见"

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写下来"。 你口头说"钱必须交回来",不如授权书里写一句"逾期未交款按日千分之五罚息"管用。本案中宜城某缘公司胜诉却难追回钱款,就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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