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合同风险防范:及时行使抵押权避免坏账损失 - 麻城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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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181民初33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5年1月20日,陈某和金某夫妻向湖北麻城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借款人及配偶共同还款承诺书》,承诺贷款20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他们共同偿还。同日,两人还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以自建私房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15年4月14日,陈某与湖北麻城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20万元,期限36个月,年利率10.35%,逾期加收50%罚息。同日,陈某和金某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位于麻城市某镇某村续文垸的房屋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5年4月27日,湖北麻城某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双方进行了三次展期,最终借款到期日为2022年10月7日。借款期间,被告偿还了本金25103.11元和利息81961.83元,利息结清至2020年4月25日,现仍下欠本金174896.89元及2020年4月26日起的利息。原告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陈某和金某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74896.89元及利息(2020年4月26日至2022年10月7日按年利率9.699%计算,之后按14.4%计算),并确认湖北麻城某股份有限公司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若陈某和金某不还款,银行可拍卖该房屋优先拿回欠款。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借款合同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银行赢了官司,实则暴露了企业常见的“低级失误”:借款合同管不好,再好的抵押也可能打水漂! 为什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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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记不能“一登了之”,要盯紧时效和细节
本案中,银行因及时办理了抵押登记(房权证号、土地证号齐全),才保住优先受偿权。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签完抵押合同就以为万事大吉,结果发现:- 抵押登记过期未续(如最高额抵押有期限);
- 抵押物信息写错(如地址漏字、证号不全),导致登记无效;
- 未及时跟踪抵押物状态(如房屋被拆迁、二次抵押)。
风险提示:企业放贷后,务必定期查证抵押登记状态(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免费查询),确保“证”“物”一致。千万别等债务人失联才着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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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要“趁早”,别让诉讼时效“过期”
本案银行2022年11月首次起诉却因“送达问题”被驳回,白白浪费时间。这是因为:- 债务人失联后,企业未及时补充联系方式(如社保记录、物业证明);
- 催收仅靠电话、微信,没留存书面证据(如快递催收函);
- 错过3年诉讼时效(从还款到期日起算),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
风险提示:每笔借款到期前1个月,必须书面催收并保留证据(如EMS回执);若债务人拖延,立即重新签还款协议或起诉,别学本案“拖到2022年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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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借款必须“双签”,避免债务“缩水”
本案因金某签署了《共同还款承诺书》,债务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若配偶未签字:- 企业只能向借款人一人追偿,配偶名下财产无法执行;
- 若借款人离婚,债务可能被转移。
风险提示:对个人借款,必须要求配偶当面签署共同还款文件,并核对身份证、结婚证——别嫌麻烦,这能多一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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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操作要“留痕”,口头约定等于白纸
本案三次展期靠口头协商,法院却认可了。但现实中:- 无书面展期协议,债务人可能否认延期事实;
- 利率调整未签字确认,易引发纠纷(如原合同年利率10.35%,展期后变9.699%)。
风险提示:每次展期必须签补充协议,明确新期限、利率,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口头承诺?法院不认!
一句话总结:企业借款不是“签完合同就完事”,从抵押登记到催收细节,每个环节都藏着雷。管好借款合同=管好企业钱袋子——早一步行动,少十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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