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运费价格必须书面确认,避免企业被拖欠运费 - 麻城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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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181民初665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被告之间经被告的朋友杨某介绍相识,双方之间经过电话口头协商从刘某河拖沙提供运输一事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原告从刘某河拖沙至华新搅拌站,按9元一吨结算运费。自2024年2月28日开始,至2024年4月底原告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运输事项。双方经过结算运输总吨数5200.1吨,2024年5月16日原告开具发票交给被告支付运费,2024年7月8日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运费款41600.80元,对余下的运费5200.1元,被告认为双方是按8元一吨约定的运费,不予支付,双方遂酿成纠纷。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麻城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向武汉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下欠的运费5200.1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口头约定也是合同,但发生纠纷时谁说得清?
麻城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为约定的是8元/吨,而武汉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坚持是9元/吨。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为什么?因为原告拿出了发票、结算单等证据链,证明实际是按9元/吨执行的。被告虽然口头否认,却拿不出有力证据推翻这一事实。
企业应该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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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了就行"是最危险的想法
很多企业主觉得"都是熟人""口头说好就行",结果一出问题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本案中,双方对价格说法不一,但原告因有发票等证据而胜诉。记住:没有白纸黑字的约定,等于没有约定。 -
小金额交易更要签合同
本案只涉及5000多元,很多人觉得"不值得签合同"。但正是这些"小钱"最容易产生纠纷,且企业往往因为金额小而忽视证据保存,最终反而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解决。 -
发票不是万能的,但没发票更危险
原告能胜诉,关键是有按9元/吨开具的发票。但要注意:发票只能证明"开了多少钱的票",不能直接证明"约定就是这个价"。如果被告能证明是应原告要求"多开"发票,结果可能就不同了。 -
"微信群里说的"不如纸面签字
被告在答辩中提到"运输队有微信群",认为自己只和王某明联系。但在法律上,微信群聊天记录如果没有明确指向、没有完整保存,很难作为有效证据。企业沟通重要事项,一定要落实到书面确认。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500元以上的交易必须签书面合同:哪怕是一张简单的确认单,写明价格、数量、交付时间,双方签字盖章。
- 价格变更必须重新确认:本案中价格从8元涨到9元,如果当时有书面确认,就不会产生纠纷。价格变动时,一定要让对方签个字或回个确认邮件。
- 养成"留痕"习惯:重要的电话沟通后,发个微信或邮件确认:"刚才电话沟通的XX事项,确认如下..."。这不是不信任,而是对企业负责。
- 发票金额必须与合同一致:如果合同约定8元/吨,却按9元开票,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带来更大风险。
一句话总结:企业间的"君子协议"在法庭上不值钱,白纸黑字才是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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