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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仍可获工程款-丹江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丹江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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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381民初6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3年3月6日,原告蒋某与被告丹江口某公司签订《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蒋某为位于丹江口市某小区园林绿化区域布置苗木栽种。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价款结合蒋某提供的报价单,由双方现场验收工程量,以及双方确认的现场变更工程量或价单的签证单综合计算。工程完工后,2015年7月30日,双方对绿化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单。由蒋某和丹江口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田共同签字确认,其中2015年10月16日的签证单注明,局部小灌木色块未补齐,刚竹还需补齐5%。在双方的签证单中,小灌木色块包括红叶石楠色块、金森女贞色块、红花继木色块。蒋某核算后对工程进行决算,绿化工程的工程款为566782.84元,被告未在决算单上签字,该决算蒋某将人工费11900元计入,刚竹的总金额为45811.2元。小灌木色块的总金额为52191.48元。施工结束后,丹江口某公司共支付了工程款271160元。后蒋某找到给其联系工程的谢某索要剩余的工程款,也找到原告索要工程款均未果。

法院最终判决:丹江口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蒋某支付工程款278822.71元及利息(以278822.71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LPR计算)。同时驳回了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合同因蒋某无施工资质而无效,但因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多年,蒋某有权获得相应工程款;同时从总工程款中扣除了人工费、未补齐的刚竹5%以及小灌木色块5%的费用。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建设工程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给我们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只要工程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企业仍需支付工程款,但可以扣除未完成或质量不达标的部分。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合同无效就不用付钱",这可是大错特错!

为什么合同无效还要付钱?
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无效,但如果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施工方)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是支持的。本案中,蒋某没有绿化施工资质,合同当然无效;但小区园林已经验收并使用多年,丹江口某公司不能"白占便宜",必须支付合理工程款。

企业面临的三大风险点:

  1. 资质审查马虎风险:丹江口某公司签约前没查蒋某是否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虽然最终要付钱,但若工程质量有问题,维权会非常被动。建议:签订施工合同前,务必查验对方营业执照和专业资质证书,最好让法务或专业律师审核。

  2. 验收环节漏洞风险:验收时虽然发现了"小灌木色块未补齐,刚竹需补齐5%"等问题,但没明确约定整改期限和扣款标准,导致多年后扯皮。建议:验收必须形成书面记录,详细列明问题、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最好附照片视频。对未完成部分,要当场确认扣款金额或比例。

  3. 工程款核算混乱风险:本案中,蒋某把人工费重复计入(合同已是包工包料),而丹江口某公司对已付款金额说法不一(原告称付17万,法院认定付27万)。建议:建立规范的工程款支付流程,每次付款都要求对方开具收据并注明款项性质;工程决算时必须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口头认可"。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认为"拖着不验收就能不付钱",这非常危险!工程已实际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拖延反而会让质量问题难以举证。发现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整改,并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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