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高管开同类公司要赔10万违约金-钟祥竞业限制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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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竞业限制纠纷
案号:(2023)鄂0881民初25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账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会计代理记账服务、工商登记代理服务、纳税申报代理、会计信息咨询服务等。谢某入职账某公司后,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2月10日,谢某提出离职,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谢某不外泄在职期间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账某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2023年3月11日双方签订《公司保密协议》,约定谢某离职后一年内,保证本人及近亲属不从事同类业务,不与账某公司原有客户发生业务,违反约定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023年3月29日,账某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显示财务负责人由谢某变更为廖某。2023年3月2日,谢某妻妹贺某出资设立百某财税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2023年3月7日,谢某出资设立百某企业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贺某为监事(后于4月25日注销)。两公司经营范围含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财务咨询等业务,谢某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2023年6月21日收到宜某公司转账5000元(附言"会计做账"),且宜某公司系账某公司的老客户。
法院判决:谢某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至离职后一年,并向账某公司支付10万元违约金。谢某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必看的竞业限制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高管离职后偷偷开竞争公司,企业真能要到赔偿! 很多老板以为"没给补偿金协议就无效",或者"员工离职就管不着了",其实大错特错。结合本案,企业必须注意这五点:
1. 签协议要"三明确",别让合同变废纸
账某公司赢在协议写得清楚:①明确谢某是财务负责人(能接触客户名单等秘密);②明确限制期限1年(法律允许最长2年);③明确违约金10万元(谢某拿不出"过高"证据就照赔)。很多企业吃亏在协议只写"不得竞争",却没说清楚谁要遵守、管多久、违约咋赔。建议:给高管签协议时,必须写清岗位职责(证明接触商业秘密)、具体限制范围(比如"不得做会计代理"而非笼统说"不竞争")、违约金计算方式(可写"月工资20倍"等具体数字)。
2. "没给补偿金"不等于协议无效
谢某辩称"公司没给竞业补偿,所以我不用守约",但法院明确:即使协议没写补偿金额,只要员工真履行了竞业限制,事后还能要补偿;但如果员工先违约,公司当然不用提前给钱!血泪教训:别以为不付补偿金就能白拿员工"免费竞业",该给的钱要按时发(比如离职后每月打款),否则员工可能反告你违约;但若发现员工已开竞争公司,立刻停止支付并收集证据维权。
3. 防"影子公司",协议必须管住亲属
谢某自己开公司3天就注销,却让妻妹开新公司接老客户生意。好在协议写了"本人及近亲属",法院认定妻妹行为算谢某违约。关键提醒:现在员工常用配偶、兄弟开"马甲公司"抢生意,协议里必须加一句:"本人及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均不得从事同类业务",否则法院可能因"亲属非法律主体"判企业败诉。
4. 证据要"提前存",别等打官司才后悔
账某公司能赢的关键,是提前做了三件事:①用公证书固定谢某朋友圈广告;②录下谢某承认违约的通话;③保存老客户转账记录(特意备注"会计做账")。实操建议:
- 员工离职时,书面告知竞业限制条款并让其签字确认
- 每月检查竞对企业工商登记、网络推广
- 老客户转介绍时备注业务类型(如"代理记账费")
(注:偷偷录音在劳动纠纷中通常有效,但需注意不侵犯隐私)
5. 高管≠普通员工,竞业限制范围更大
财务、技术、销售总监等能接触核心资源的人,天然属于"负有保密义务人员"。本案中谢某只是会计助理,但因管理客户名单被判适用竞业限制。特别注意:给普通文员签竞业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但给能接触客户、技术、货源的骨干签,哪怕没签劳动合同(本案靠《解除协议》证明劳动关系),法院照样支持!
最后说句大实话:竞业限制不是企业"压榨员工"的工具,而是保护核心竞争力的盾牌。签协议时别玩文字游戏(比如违约金写100万),但该守的规矩必须立起来。员工离职时,该给的补偿金一分不少,该守的底线寸步不让——这才是企业长治久安的真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