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需警惕:员工开车出事故,企业可能连带赔巨款-钟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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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3)鄂0881民初18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3月9日6时50分许,王某驾驶“七星豹”牌两轮轻便摩托车由钟祥市旧口镇高明村至迎丰街道,沿迎高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阳光村二组路段时行驶至路左,与对向肖某驾驶鄂H3中型专用校车(雾天,车速为41km/h)相碰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肖某、王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时肖某具有驾驶机动车的合法资格,其驾驶的机动车登记在钟祥市某有限公司名下,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鄂H3中型专用校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交通事故发生后,肖某垫付费用40000元。
另查明,高某系王某配偶,高某、王某、王某系王某子女,王某、艾某系王某父母,王某系王某胞妹。王某生于1983年2月15日,死亡时40周岁。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24014.25元;肖某垫付的40000元中,扣除其自愿补偿原告的10000元后,剩余30000元由原告退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10万元精神抚慰金、部分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普通车祸,但对企业敲响了警钟:员工开公司车出事,企业可能“躺枪”赔大钱!法院为啥这么判?关键有两点:
- 企业当“背锅侠”:司机肖某是钟祥市某有限公司员工,开的是公司校车(登记在公司名下),执行工作任务时撞人。法院认定企业作为雇主,需和司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简单说,员工开车出事,企业跑不掉!
- 索赔细节坑太多:原告主张死者胞妹(王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她虽是残疾人,但已成年出嫁,有自己家庭生活来源。法律只赔“没劳动能力又没收入”的近亲属(如未成年子女、年迈父母)。企业若疏忽审核,可能白花冤枉钱。
企业如何避坑?3招实用建议:
✅ 管车比管人更重要:
- 别只查员工驾照!定期检查公司车辆是否“年检合格”“保险有效”。本案中校车证件齐全,否则企业要自掏腰包赔丧葬费、车损(本案丧葬费4万+,车损2000元)。
- 建立用车登记制度:员工开车必须签单,注明用途、路线。若肖某当时开校车是“私自拉活”,企业就能脱责;但判决没提这点,企业默认“职务行为”就背锅。
✅ 买保险不能“抠门”:
- 交强险只赔20万(本案用掉18万),超出部分靠商业险。本案幸好买了200万三者险,覆盖了64万赔偿。若只买50万,企业要倒贴100多万!
- 重点:保额要覆盖当地赔偿标准(本案死亡赔偿金85万+被扶养人生活费53万)。每年查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保额跟着涨。
✅ 索赔材料提前“扫雷”:
- 员工出事别慌,第一时间收集:
- 死者/伤者家庭证明(村委会开“几子女、父母年龄”);
- 被扶养人证据(如残疾证+无收入证明,单有残疾证不够! 本案胞妹因“有丈夫养”被拒赔);
- 修理费要正规发票+清单(原告只提供购车价,车损被砍到2000元)。
- 企业内部培训:让司机、HR懂基本理赔规则,避免像本案原告一样,因材料不全白丢17万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90%是小刮蹭,但1次大事故就能压垮企业。与其事后扯皮,不如日常把车辆、保险、员工管理抓牢——车是企业的“腿”,腿瘸了,生意全完蛋!
注:文中“王某”“高某”“钟祥市某有限公司”“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名称已按法律文书匿名化要求简化,不影响案例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