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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逾期将面临高额罚息和保证人连带责任-固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怀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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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主,您是否以为“借了银行的钱,晚点还问题不大”?这个真实案例狠狠敲响了警钟——一笔200万的借款,只因逾期81天,企业不仅要还本金,还要多付数万元罚息,连保证人都被拖下水! 今天我们就用通俗语言拆解这个教训,帮您避开“借钱容易还钱难”的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323民初150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怀远县某粮贸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与某储蓄固镇县支行签订《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同时,李某、李某与某储蓄固镇县支行签订《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约定:授信额度200万元,额度存续期24个月(2022年9月至2024年9月),前12个月可循环使用贷款,单笔借款最长12个月,年利率5.2%,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合同明确写明:逾期还款将按贷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例如年利率5.2%,罚息就是7.8%)。
怀远县某粮贸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贷款2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用途为收购粮食。但自2022年12月20日起开始逾期,截止2023年3月10日已逾期81天,尚欠本金200万元、利息及罚息35673.23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怀远县某粮贸公司10日内还清本金200万元及利息罚息;李某、李某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即银行可直接找他们要钱);案件受理费11543元也由企业及保证人承担。

三、核心风险:别把“逾期”当小事!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常犯的3个致命错误:

  1. “还款日只是个参考”?——合同罚则真能“罚到肉疼”!
    很多老板以为“晚还几天没关系”,但本案中,逾期81天就产生3.5万元罚息(相当于多付1.75%的年化成本)。更可怕的是,罚息会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判决明确写“2023年3月11日后利息按贷款利率50%加收罚息”,如果拖到年底,罚息可能突破10万元!记住:银行合同里的“罚息条款”不是吓唬人,法院100%会支持。

  2. “保证人只是走个过场”?——签字=背上了“连坐”风险!
    李某、李某作为保证人,可能以为“只是帮朋友签个字”,但法院判决他们必须和企业一起还钱。民法典第700条写得清清楚楚:保证人一旦违约,银行可以直接找他们要钱,他们再向企业追偿。现实中,90%的保证人因企业跑路而人财两空——您敢让朋友/员工当“背锅侠”吗?

  3. “用途写收购粮食就行”?——钱用错地方=自找麻烦!
    合同写明贷款用于“收购粮食”,但如果企业把钱挪去炒股或发工资,银行可直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本案虽未涉及,但实践中常见)。银行放贷时查用途,追债时更严——钱没用在刀刃上,违约风险翻倍!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血泪教训总结:银行不是慈善机构!合同里的每个标点都可能变成“讨债子弹”。企业主宁可少借50万,也别让200万变成“高利贷式”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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