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中未按约定缴费将构成违约-怀远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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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3民终144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事实:
2019年11月22日,怀远某航运输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张某签订《挂靠协议》,合同约定:乙方购买的车号为皖CB及皖C挂的车辆挂户甲方从事经营,由甲方代办保险;乙方在经营期间,每年向甲方交纳6500元挂靠费;甲方应按时为乙方办理车辆证件相关业务,如无故拖延,应赔偿给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2021年10月28日,张某通过微信与怀远某航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怀远某航运输有限公司应张某的要求为其开具了处理违章的证明。皖CB车及皖C挂车均登记在怀远某航运输有限公司名下,使用性质为货运。皖CB车及皖C挂车均办理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均至2021年11月30日。张某自2021年开始未向怀远某航运输有限公司交纳挂靠费、亦未到怀远某航运输有限公司办理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续保手续。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挂靠协议》于2023年3月2日解除;怀远某航运输有限公司协助张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张某向怀远某航运输有限公司支付车辆挂靠费8125元;驳回张某要求退还贷款押金20000元和赔偿经济损失60000元的诉讼请求;驳回怀远某航运输有限公司要求张某支付垫付保险和税费60739.40元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双方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起挂靠经营纠纷看似是两方"扯皮",实则给企业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合同约定不明、履约证据不足,最终吃亏的往往是自己。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来用大白话告诉您如何避免陷入类似困境。
1. "我以为"不是法律依据,证据才是硬道理
张某在法庭上说自己不交费是因为对方"强行加收费用",但拿不出证据;怀远某航公司说自己垫付了6万多元保险费,同样证据不足。结果两边的主张都没被法院支持。
风险防范建议:
- 企业无论大小,都要养成"留痕"习惯:重要沟通用微信文字确认,现金交易尽量转对公账户
- 遇到对方违约,别光在电话里吵,发个正式的书面通知(邮件、函件都行),明确指出问题
- 保留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单据,比如缴费凭证、服务记录、沟通截图等
2. 交费时间必须写清楚,别留模糊空间
合同只写了"每年交6500元挂靠费",没写具体哪天交。结果张某2021年11月后没交费,双方对"欠费时间"产生争议,法院只能按道路运输证到期日来推算。
风险防范建议:
- 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费用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 例如:"乙方应于每年1月10日前支付当年挂靠费6500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 对服务内容也要量化标准,比如"甲方应在收到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年审"
3. 不能"自说自话"解除合同
张某认为2020年11月合同就解除了,但既没通知对方,也没走法律程序,结果法院认定合同一直有效到2023年3月,还得补交挂靠费。
风险防范建议:
- 想解除合同必须按法定程序来:先发书面解约通知,写明理由和依据
- 如果对方有违约行为,收集好证据后再解约
- 不确定怎么操作时,先咨询专业律师,别自己"拍脑袋"决定
4. 公司内部变动不影响对外合同
张某以怀远某航公司换了法定代表人为由说对方违约,但法院认为这是公司内部事务,不影响合同履行。
风险防范建议:
- 企业发生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换时,及时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
- 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确认,公司内部变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 新接手的管理人员要全面了解既有合同义务,避免因"不知情"导致违约
5. 挂靠经营要特别注意的风险点
运输、物流等行业常见挂靠模式,但这类纠纷高发,企业需特别注意:
- 车辆保险必须按时购买,否则出事故企业要担责
- 别让挂靠方用公司名义私自贷款、赊账
- 定期检查挂靠方经营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给企业的真心话:
挂靠经营就像"合伙做生意",但比合伙更脆弱。很多企业图省事,签个简单协议就完事,结果出问题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建议企业:
1️⃣ 请专业律师起草合同,把可能发生的"万一"都写进去
2️⃣ 建立合同履行台账,专人跟踪每份合同执行情况
3️⃣ 每半年做一次合同"体检",及时发现风险点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处理过大量类似纠纷。我们深知企业经营者最怕"赢了官司输了钱",因此特别推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帮您把法律风险挡在门外。更贴心的是,我们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服务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支持。从合同管理到纠纷预防,我们为企业量身定制法律保障方案,让您的经营之路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