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口头承诺月薪一万却没签合同,法院判付5.5万元欠薪-怀远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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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321民初10222号(一审)/(2025)皖03民终3667号(二审)
审理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怀远县某甲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7日,汤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10月18日起,孙某丁开始帮汤某在怀远县及周边地区收购粮食。2020年1月22日,汤某通过微信向孙某丁转账2万元作为报酬。2020年3月8日至20日,孙某丁正常工作。2020年6月至7月,孙某丁协助汤某在江苏灌云县租赁场地收购粮食,期间汤某向孙某丁转账5000元用于支付其他工人工资。2020年10月,两人又在上海进行粮食收购。11月3日,因场地问题产生分歧,孙某丁离开。在2020年11月5日的微信语音中,汤某明确表示:"去年你在南京的时候...给你一万块钱一个月,你干两个月是给你一万块钱一个月","你的工资不会少你一分可知道吧"。
孙某丁于2023年1月26日去世后,其妻子王某、儿子孙某甲、女儿孙某乙和孙某丙作为继承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汤某和某甲公司支付劳务报酬10.5万元。汤某辩称双方是合伙关系,并提供一份2020年7月18日的协议复印件,称"收购小麦保证金由汤某出资,孙某丁负责联系贷款,利润共享、风险共担"。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汤某支付孙某丁劳务报酬5.5万元(按每月1万元计算5.5个月,扣除已付2万元)。汤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熟人合作"的普通纠纷,实则暴露出企业经营中极易忽视的致命漏洞。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总结出以下关键风险点,企业主务必引以为戒:
风险一:口头承诺比白纸黑字更"值钱"
汤某在微信里随口说的"一万块钱一个月",竟成为法院判决的核心依据。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说清楚就行",却不知微信语音、转账记录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特别要警惕的是:当你说"去年给你一万一个月"这类话时,法院会直接认定这是工资标准约定,而不会管你当时是不是随口一说。
企业防范指南:
✅ 所有报酬标准必须写入书面合同,避免微信、电话口头承诺
✅ 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应补签《工作内容变更确认书》
✅ 转账备注必须写明"工资/劳务费",切勿用"分红""借款"等模糊表述
风险二:劳务关系与合伙关系"一线之隔"
汤某声称两人是合伙关系,但法院认为:
- 孙某丁未实际出资(协议中写明"保证金全部由汤某出资")
- 工作内容由汤某安排(收购地点、时间均听从指派)
- 微信中反复提到"工资"而非"分红"
这说明:即使签了"合伙协议",如果实际运作中符合"老板指挥、员工干活"的特征,法院仍会认定为劳务关系。
企业防范指南:
✅ 合伙必须有真实出资凭证(银行流水+验资报告)
✅ 合伙人应参与决策并共担亏损(保留会议记录)
✅ 切勿让"合伙人"以员工身份在业务单据上签字(如案例中孙某丁作为"化验员"签字)
风险三:工作时间认定"举证倒置"陷阱
汤某主张工作时间只有3个月零8天,但法院认为:既然孙某丁11月3日才离开,汤某就必须证明中间有中断。很多老板不知道,在劳务纠纷中,工作时间连续性的举证责任在老板一方!当你无法提供考勤记录时,法院会采信员工主张。
企业防范指南:
✅ 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必须建立简易工作日志(哪怕手写签字)
✅ 阶段性工作结束后,立即签署《工作量确认书》
✅ 离职时务必办理书面交接,注明"双方无其他经济纠纷"
案例启示:
这个5.5万元的判决背后,藏着所有小微企业都可能踩的"坑"——把熟人帮忙当"自己人"管理,既不签合同也不留痕迹。记住:法律只认证据不认交情!当你说出"工资不会少你一分"时,就已经在给自己设定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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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案例已隐去真实信息,但核心法律规则适用于所有企业。避免类似风险,从今天规范第一份劳务合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