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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需谨慎:背书连续和真实交易是关键-湾沚票据追索权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和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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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案号:(2023)皖0210民初439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1月15日,合肥建某集团向涡阳县源某砼业分别签发票号1、票号2、票号3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均为20万元,三张汇票共计60万元。出票人、承兑人均为合肥建某集团,并承诺到期无条件付款,汇票到期日均为2023年8月15日,收款人为源某砼业。根据汇票记载,背书人依次是源某砼业、合肥双某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怡某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某通商贸有限公司、湾沚区秀某建材销售经营部。
2023年6月24日,秀某经营部与和县大某建材经营部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买盘螺、螺纹等产品,货款总值600591.54元,结算方式为使用上述三张汇票(总金额60万元)。2023年6月27日,秀某经营部将汇票转让给大某经营部。票据到期后,2023年8月15日大某经营部提示付款时被拒付,于是向法院起诉。
2023年9月28日,合肥建某集团向大某经营部支付了其中一张汇票的3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三被告(合肥建某集团、涡阳县源某砼业、湾沚区秀某经营部)需连带向大某经营部支付剩余票据款57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3年8月16日起算);同时驳回大某经营部关于保函费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防范票据纠纷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是: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时,必须确保“背书连续”和“真实交易”,否则可能被前手或后手追索,面临连带付款风险! 很多老板以为“收到汇票就万事大吉”,但现实中,一旦汇票被拒付,整条链条上的企业都可能被“一锅端”。

具体来说,有两大风险点需要警惕:

  1. 背书必须连续不断
    案例中,汇票从源某砼业→合肥双某贸易→重庆怡某弘→深圳正某通→秀某经营部→大某经营部,每一步背书都清晰可查。如果中间缺了一环(比如某家公司没盖章转让),法院就会认定“背书不连续”,持票人可能丧失追索权。反过来,作为转让方(背书人),如果随意把汇票转给不熟悉的企业,一旦对方被拒付,你作为前手要“兜底”连带付款!
    企业怎么做?

    • 每次转让汇票时,务必让对方在系统中完成正规背书操作(电子汇票需在银行系统留痕),别口头约定或私下签个简单协议。
    • 收到汇票时,第一时间检查背书链条是否完整,像查快递物流一样,确认每一步都有记录。
  2. 必须有真实交易背景
    被告曾抗辩“秀某经营部和大某经营部没有真实买卖”,但法院看到他们提供了《产品购销合同》和结算单,就认可了交易真实性。反之,如果企业用汇票“空转套现”(比如虚构合同买卖票据),法院会直接判票据无效,你既拿不到钱,还可能被追责。
    企业怎么做?

    • 每次用汇票结算,必须配套签订书面合同、开具发票、保留送货单等证据,证明“这单生意真实发生过”。
    • 别贪图快钱参与“票据贴现”——有些中间商低价收购汇票再转卖,一旦出事,你作为背书人首当其冲要赔钱!

此外,作为出票人(开票方)更要注意:汇票一开出,你就承诺“到期无条件付款”。案例中合肥建某集团作为出票人,即使和源某砼业有纠纷,也得先向最后持票人付钱。千万别以为“我只欠前手钱,和后手没关系”——票据法规定所有前手承担连带责任!

小贴士:3招避坑指南

  1. 收票前“三问”:对方是谁?和我有没有真实生意?背书链条齐不齐?
  2. 留证要“铁证”:合同、发票、物流单全程留痕,微信聊天记录也备份。
  3. 拒付别慌张:48小时内发书面追索通知,千万别拖过6个月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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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普法分享,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