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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随意签字承诺个人还款将承担连带责任 - 赤壁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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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281民初441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自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期间签订多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某甲公司提供棉花、粘胶等原材料,某乙公司加工成棉纱后销售给某甲公司。双方于2023年9月25日对账,确认某乙公司应退还某甲公司差额453,817.78元,张某作为某乙公司经理在对账单上签字并盖章,承诺从2023年11月起每月还款8万元。但某乙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
2024年9月2日,某甲公司管理人员陈某和法务人员胡某到赤壁市,与张某在赤壁某酒店商谈还款事宜。胡某手写一份还款承诺书交给张某,当晚张某通过微信将内容发给胡某核对。次日,张某再次到该酒店,在打印好的承诺书上加盖某乙公司公章,并亲笔签名、备注“个人连带”,还写上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承诺书载明:某乙公司欠某甲公司货款453,817.78元及粘胶款126,814.43元,合计580,632.21元;张某作为总经理承诺分期还款(2024年9月底前还5万元,后续分三期还清),并约定“如有任何一期违约,某甲公司可向某乙公司和张某主张权利”。其中5万元金额原为3万元,当场改为5万元并按手印确认。后某乙公司和张某未支付首期5万元,某甲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某乙公司和张某共同偿还某甲公司欠款580,632元,并按年利率3.1%支付从2024年10月1日起的利息;同时共同承担某甲公司支付的保全费用5,165元。案件受理费4,829元由两被告负担。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本案的核心教训是:公司高管在债务文件上签字承诺“个人连带责任”后,无法以“受胁迫”“不懂条款”为由推卸还款义务。张某作为某乙公司经理,虽辩称是在酒店被“威胁签字”、自己只是“打工的”,但法院认为他全程参与业务,签字时明确写了“个人连带”并留下身份信息,属于自愿承担债务,必须和公司一起还钱。

为什么企业要警惕这个风险?
现实中,很多企业高管(如经理、总监)容易犯两个错误:一是以为“代表公司签字”就与个人无关,随便在文件上署名;二是在非正式场合(如酒店、饭局)匆忙签署文件,没看清“个人连带”“无限责任”等关键条款。本案中,张某在酒店修改金额、加注“个人连带”并留身份证号,等于亲手把公司债务变成个人债务,最终“坑”了自己。

企业如何防范类似风险?记住三招:

  1. 签字前“三问”

    • 问内容:文件里有没有“个人承担”“连带责任”“无限担保”等字眼?有就坚决不签!
    • 问场合:避免在酒店、餐厅等非办公场所签重要文件,优先选公司会议室并录像留存。
    • 问后果:不确定时,先联系法务或律师核对,别因“老朋友面子”草率签字。
  2. 高管个人“划清界限”

    • 如果只代表公司办事,在签名处必须写明“职务行为”(例如:“张某(某乙公司经理)”),绝不写“个人连带”“本人承诺”等词。
    • 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除非必要(如法院文书),否则别轻易提供,防止被用于个人责任绑定。
  3. 企业完善内部流程

    • 要求所有对外签署的还款、担保类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法务双审核,禁止高管个人擅自承诺
    • 定期给高管做法律培训:重点讲清“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区别(比如:盖公章是公司责任,个人签名+身份证号可能变个人债务)。

一句话总结:签字不是儿戏,白纸黑字写“个人连带”,法院就认你是“共同欠债人”。企业主和高管务必牢记:谈生意可以讲情义,签文件必须讲规矩——看不懂的条款不签,模棱两可的承诺不作,才能避免“公司欠债,个人买单”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