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场地,承租人仍需支付费用-长垣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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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2)豫0783民初760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6年11月,崔某开始租赁长垣某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JM78-1-3-026号摊位经营"兰舍"牌硅藻泥。2018年11月9日双方再次签订《居然之家招商合同<2018版>》,合同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9日。合同约定:
- 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0.67元;
- 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每天0.5元;
- 市场管理费按两种方式计算:要么按月销售额的0.5%,要么按保底销售额(每月134100元)的0.5%;
- 广告促销费根据促销活动情况按比例收取。
崔某向长垣某然之家交纳了30000元保证金。
合同到期后,崔某未签订新合同,但2019年11月11日和17日在该摊位有销售记录(共15000元),2019年11月9日至2020年10月9日期间多次购买摊位电费,2020年5月还参与了长垣某然之家的联盟活动。长垣某然之家起诉要求崔某支付租金26109.78元、物业费45057.6元、市场管理费11983元、广告促销费5882.2元及滞纳金47187.3元。
法院判决:崔某需向长垣某然之家支付租金26109.78元、物业费45057.6元、市场管理费8046元,共计79213.38元;驳回广告促销费和滞纳金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核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租赁管理中最容易忽视的"灰色地带":合同到期后,如果承租人没搬走也没签新合同,费用到底要不要继续收?怎么收才合法?
法院认定崔某合同到期后仍使用场地的关键证据有三:
1️⃣ 销售记录:合同到期后第2天和第8天有实际销售;
2️⃣ 电费记录:到期后一年内持续购买摊位用电;
3️⃣ 活动参与:2020年5月还参加了商场联盟活动。
对企业的重要警示:
1️⃣ 别让"默认使用"变成"被动认账"
合同到期后,如果承租人没搬走也没签新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这会自动变成"不定期租赁"——承租人继续用,你继续收钱,但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很多企业像本案原告一样,以为合同到期就两清了,结果既没让对方正式退场,也没及时追讨费用,反而让承租人反咬"没使用场地"。
✅ 实操建议:
- 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人是否续约;
- 若不续约,必须要求对方签署《退场确认书》,列明撤场时间、场地交接状态;
- 一旦发现对方超期占用,立即发《场地占用告知函》并拍照留存证据。
2️⃣ 费用计算必须"有凭有据",否则法院不认账
本案中,长垣某然之家有三项"败笔":
- 市场管理费:合同约定按销售额或保底额的0.5%计算,但因无法证明实际销售额,法院只能按最低的保底额支持;
- 广告促销费:完全没提供促销天数的证据,直接被驳回;
- 滞纳金:主张日0.1%(年化36.5%),远超法律保护范围,被判"于法无据"。
✅ 实操建议:
- 合同中明确所有费用的计算公式(如滞纳金不超过LPR的4倍);
- 安装智能电表、销售系统实时记录数据,避免"说不清";
- 每月向承租人发送费用清单并要求签收,微信发送需保留完整聊天记录。
3️⃣ 别用"撤诉"解决纠纷,小心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崔某在庭审中强调:长垣某然之家已两次起诉后撤诉,导致她支付了三次律师费。这种反复起诉的行为,会让法官质疑企业的专业性和诚信度,反而增加败诉风险。
✅ 实操建议:
- 起诉前确保证据链完整(销售、用电、沟通记录缺一不可);
- 遇到欠费先发《律师函》施压,比直接起诉更高效;
- 如果承租人承诺还款,务必签订书面还款协议。
💡 给企业管理者的1句忠告
"合同到期不是终点,退场手续不办清,欠费追讨难上天"——定期检查合同状态,把退场流程标准化,比事后打官司省心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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