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开车出事故企业要 买单 ?-长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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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3)豫0783民初826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7月6日6时50分许,周某驾驶豫GP号牌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沿长垣市石长线由西向东行驶至长黄大堤交叉口时,与王某驾驶的贵G9号牌轻型栏板货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人员受伤。长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汪某等人无责任。
汪某受伤后到河南某医院住院治疗30天,诊断为乙状结肠穿孔等,花去医疗费44149.88元。经鉴定,汪某乙状结肠部分切除术后伤残等级为九级。周某是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事故发生时正在履行职务。事故车辆在某财险河南分公司投保有交强险,该公司已垫付医疗费9000元,另一伤者已获得交强险伤残项12万元赔偿。
法院最终判决:某财险河南分公司赔偿汪某29956.56元;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赔偿汪某197764.96元;王某赔偿汪某75278.48元;某财险河南分公司支付某农险河南分公司30043.44元。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三个关键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交通事故纠纷,实则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员工开车出事故,企业可能要承担"全责"。为什么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要赔偿近20万元?关键原因在于周某是"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类似咨询,这里用大白话讲清楚三个风险点:
第一,"职务行为"是企业的"隐形炸弹"
周某作为长垣某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开车是工作需要,这就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上班时造成他人损害,企业必须"替员工买单"。很多老板不知道:即使签了"安全责任书",也不能免除企业责任!建议企业:
✓ 严格区分"公车"和"私车"使用场景
✓ 员工开车必须有书面派车单并注明事由
✓ 重要岗位员工定期做安全培训并留痕
第二,交强险"杯水车薪",企业要自备"安全绳"
本案中交强险总共就赔了18.9万元(医疗9000元+伤残18万元),但实际损失远超这个数。更麻烦的是,汪某来自贵州,法院按贵州标准计算赔偿(比河南高近一倍),直接导致企业多赔10多万元!企业必须注意:
✓ 投保时至少要买100万以上商业三者险(现在50万都不够用)
✓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赔偿标准适用地"条款
✓ 建立事故应急流程,第一时间收集对方户籍证据
第三,垫付款"证据链"决定企业损失
王某垫付了近5000元医疗费和15天护理费,法院直接从赔偿额里扣除了。但很多企业员工垫钱后没留凭证,最后钱打水漂!正确做法是:
✓ 任何垫付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转账
✓ 保存医院收费章的原始票据
✓ 要求伤者签收"费用确认单"
特别提醒:本案发生在2022年,如果按2024年新规,九级伤残赔偿可能再涨30%!企业安全无小事,一次事故可能让多年利润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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