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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必须三方签字盖章否则原债主难脱责-永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永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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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481民初1042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月,永城某井队中标引江济淮(永城段)配套工程输水管道工程第三标段,后将部分工程交给丁某施工。施工期间,丁某向永城某凝有限公司购买混凝土2797.8立方,总价1226305.5元,已付50万元,尚欠726305.5元。
2024年6月20日,永城某凝公司(乙方)与永城某井队(甲方)、卢寒冰(付款人)、丁某(现场管理人)签订《还款协议书》,确认欠款726305.5元,约定3个月内付清,逾期按银行利息4倍付息,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协议仅永城某井队盖章,丁某未签字。 协议到期后,永城某井队未付款。
法院判决:

  1. 永城某井队10日内支付永城某凝公司货款726305.5元及逾期利息(自2024年9月20日起按LPR4倍计算);
  2. 永城某井队支付诉讼费5532.03元;
  3. 驳回永城某凝公司对丁某的全部诉求及10000元律师费主张。

三、核心风险提示: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动笔”,否则原债主白忙活!

本案最大教训藏在《还款协议书》的签名漏洞里:

企业避坑指南(3招防血亏):

  1. 签协议必须“手到章到”

    • 无论是债务转移、工程转包还是货款代付,所有责任方必须亲笔签字+盖公章。对方推脱“回去补签”?一律拒绝!本案丁某辩称“协商好由水利局承担”,但没签字就是空话。
    • 特别注意:协议中“现场管理人”“付款人”等模糊身份,必须明确写清是“债务人”还是“见证人”,否则法院可能认定其无还款义务。
  2. 律师费、利息别写“空中楼阁”

    • 永城某凝公司主张10000元律师费被驳回,只因没提供付款凭证和发票!协议约定“律师费由对方承担”是基础,但打官司时必须亮出:
      ✅ 律师合同 + ✅ 银行付款记录 + ✅ 正规发票
    • LPR4倍利息虽获支持,但起算日从“还款到期次日”(2024年9月20日)开始,而非原告主张的2023年。协议务必写清“逾期第1天起算利息”,避免损失扩大。
  3. 债务转移前先做“三方确认”

    • 想让下家替你背债?必须三方当面签协议!若像本案通过口头协商,务必:
      ✅ 用录音/邮件固定“丁某同意转移债务”的证据;
      ✅ 在协议中写明“原债务人已退出,新债务人全额承接”;
      同步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微信截图+回执)。
    • 否则一旦新债务人跑路,原债主仍要兜底——就像丁某,以为签了协议就没事,结果永城某凝公司差点找他追债!

小贴士:很多企业图省事,让员工“代签”协议。但法院只认签字人真实意思!务必确保:

  • 代签人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注明“可签债务转移协议”);
  • 委托书附在协议后,当场核对身份证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本案中,永城某凝公司因协议漏洞损失10万元律师费追偿权,而丁某差点被冤枉担责。企业日常经营中,一份漏签字的协议、一张缺发票的收据,都可能埋下百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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