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他们说我这货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一分钱都不用给了?”
电话里的声音带着急音,是呼和浩特一家做砂石料供应的公司负责人,前几天刚收到对方的书面回函,白纸黑字写着“债权已过时效,我方无付款义务”。
他找到我,问呼和浩特拖欠货款怎么发律师函才能保住这份债权。
呼和浩特拖欠货款案例:供完砂石料仅付10万 对方称时效已过
客户是呼和浩特一家主营建筑材料供应的某公司(以下简称“供货方”),2019年与本地某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签订砂石料采购合同,约定向其呼和浩特市的河道治理工程供应10000立方米砂石料,含装卸运输费总价80万元。
合同签订后,供货方按约完成全部供货义务,开具了全额8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项目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确认。
采购方仅在2022年8月分两笔支付了共计10万元货款,剩余70万元一直未付。供货方多次催要,对方始终拖延,最近一次催要时,采购方直接发书面回函,称货款已过诉讼时效,拒绝付款。
供货方慌了神:自己一直在催要,怎么就过了时效?
呼和浩特拖欠货款怎么发律师函?优先中断诉讼时效
我核对完所有材料后,先给客户明确了现阶段的第一目标:不是马上要回全款,而是先中断诉讼时效,彻底打掉对方的时效抗辩。
从现有材料看,双方合同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采购方最后一次付款是2022年8月,之后供货方的口头催要没有留下书面可采信的证据,这才给了对方主张时效经过的空间。
优先选择发律师函,是因为这是较为便捷且成本可控的时效中断方式。只要函件有效送达对方,就能产生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法律效果,为债权保留法律救济的空间。
我会在律师函中明确列明供货事实、已付款金额、欠付金额,附上核心凭证复印件,直接点破对方“未收到货”“时效已过”的抗辩点,要求对方在收函后7日内沟通付款事宜。
发函后有两种走向:一是对方回应并提出协商方案,我可根据其还款能力协助协商还款方案;二是对方仍不回应,也已留存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为后续维权筑牢基础。
法律要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买卖合同双方需依约履行供货、付款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是其核心合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时效关键时间线
- 2019年6月:合同签订
供需双方签订砂石料采购合同,约定供货10000立方米,总价款80万元,未明确约定付款时间。 - 2019年12月:供货完成
供货方按约完成全部供货,开具全额8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采购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 2022年8月:最后一次付款
采购方分两笔支付共计10万元货款,此后未再付款,供货方多次口头催要未留书面凭证。 - 时效风险节点
若无法证明2022年8月后曾有效主张债权,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付款之日起算3年,对方可提出时效抗辩。 - 发函中断节点
时效届满前发送律师函并留存有效送达凭证,可触发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3年。
常见问题
拖欠货款发律师函真的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发律师函是《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法定情形之一,只要有证据证明函件有效送达义务人,即可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是固定时效的常用方式。
对方没签收律师函是不是就没用?
律师函的送达方式有多种,除了直接签收,还可以通过EMS邮寄(留存底单和物流记录)、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只要能够证明对方收到了函件,即使对方拒签,也可以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催告的效力。
发律师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般需提供双方主体材料、合同协议、供货凭证、已付款记录、过往催要记录等,具体材料我会根据案情梳理后告知补充。
呼和浩特发律师函要多少钱?
征和律师函服务统一收费490元,支持线上办理,材料齐全3小时即可出具,覆盖全国各类民商事纠纷的发函需求。
行动建议
如果你也在呼和浩特遇到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的情况,尤其是对方已经提出时效抗辩的,建议尽快固定催告证据,避免债权因时效经过丧失胜诉权。
你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仅需490元,支持线上办理,材料齐全最快3小时出具,覆盖全国。
本文改编自公开裁判文书,相关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