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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规收费和逾期办证将承担法律责任-丹江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丹江口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381民初71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0年8月25日,刘某与丹江口某江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江公司")下属的房地产分公司签订《售房协议》,购买位于武当山特区的房屋和10号车库,向某江公司支付了购房款244969元。协议约定2011年10月1日前交付使用,房屋建筑面积106.88平方米,总价171008元,优惠后一次性付款167800元。

2014年5月7日某江公司向刘某交付房屋,并收取房屋面积差价款1695.3元和供电配备工程建设费8636.8元。2016年10月26日某江公司员工收取刘某办证费4000元。

2018年9月25日,某江公司为该房产办理了不动产登记。2020年11月17日,刘某与某江公司补签《商品房现售合同》后办理了个人不动产权登记。

刘某认为某江公司违规收取了办证费4000元和供电配备工程建设费8636.8元,且逾期办理房产证,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这些费用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54964.9元。

法院最终判决:某江公司返还刘某办证费4000元和供电配备工程建设费8636.8元,共计12636.8元;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20000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看似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实际上给我们揭示了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点,特别提醒房地产企业和其他有类似业务的企业注意:

1. "大家都这么收"不等于合法,违规收费必退钱

案件中,某江公司收取的8636.8元"供电配备工程建设费"被法院认定为"不合规价外收费",必须全额返还。很多企业存在误区,认为"行业惯例"、"大家都这么收"就是合法的。实际上,如果收费项目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就可能被认定为违规收费。

企业如何防范:

2. 办证拖延不是小事,违约责任跑不掉

某江公司从2014年交房到2020年才办完个人产权证,拖延了6年之久,被法院认定为违约行为,需支付20000元违约金。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企业也要为自己的拖延行为买单。

企业如何防范:

3. 持续违约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拖字诀"行不通

某江公司辩称刘某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但法院认为逾期办证是"持续、不间断的违约行为",所以诉讼时效不成立。这意味着只要违约状态在持续,客户随时可以主张权利。

企业如何防范:

4. 内部管理混乱,自认倒霉没商量

庭审中,某江公司对刘某提交的收据上所盖印章表示需要核实,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意见,法院因此"视为认可原告主张的事实"。这说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混乱,连自己是否收了钱都说不清楚。

企业如何防范: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看似"小问题"的违规收费和办证拖延,可能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和声誉风险。合规经营不是负担,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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