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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拒缴物业费 - 天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天长法律顾问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常遇到物业企业因业主拒缴费用而陷入纠纷。今天通过这个真实案例,用大白话告诉你:业主不能拿房子漏水开裂当“挡箭牌”拒交物业费!如果你是物业或服务类企业,看完这篇就能避开大坑,避免钱收不回来还白花诉讼费。搜索“物业费拒缴理由成立吗”“房屋质量问题能不交物业费”这类问题的朋友,这篇直接给你答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181民初91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已按规则改写名称):
徐某系天长市某红郡小区17幢2单元603室业主,天长市某嘉物业有限公司是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2014年1月14日,徐某与滁州市某枫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宇业·某红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徐某房屋建筑面积为117.48㎡,多层住宅物业费0.6元/月·㎡,逾期缴费按每日千分之三收滞纳金。2019年9月24日,小区业委会与天长市某嘉物业有限公司重新签合同,约定物业费降为0.5元/月·㎡,二次供水费1-3层80元/年、4-6层100元/年。徐某从2017年1月1日起未交费,累计欠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9日物业费2115元、2019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物业费1410元、二次供水费300元,合计3825元。徐某辩称:房屋入住后开裂漏水,物业承诺解决但一直没处理,所以不交费。

法院判决结果:
徐某必须付清3825元物业费,但物业公司要的1147.5元违约金被驳回(因没证据证明催缴过)。案件受理费25元由徐某承担。


三、核心风险点:企业这样操作才不会“钱房两空”

这个案子表面是业主赖账,实则是物业企业自己埋了雷!法院为啥不支持违约金?为啥业主“房子漏水”的理由不成立?关键就两点:

  1. 业主的“挡箭牌”不总管用
    徐某说房子漏水物业没管,但法院说“空口无凭,得有证据”。业主不能光嘴上说“物业不作为”就拒缴费——除非能证明物业故意不修服务严重缩水(比如楼道常年垃圾堆成山、保安从不巡逻)。但本案中,徐某拿不出物业经理的书面承诺或维修记录,所以法院直接驳回。
    → 企业启示:签合同时务必写清“服务标准清单”(比如多久修一次漏水、垃圾清运频次),并让业主签字确认。每次服务后留照片、视频、业主签字单,万一打官司就是救命稻草!

  2. 催缴费像“发微信没回”?法院可不认!
    物业公司要1147元违约金,法院为啥砍掉?因为没证据证明催过费!物业以为贴个通知就算催缴,但法院要求:必须用挂号信、短信、微信(带已读回执) 等可追溯方式,且保留3年以上记录。本案中物业拿不出徐某“看到通知还赖账”的证据,违约金直接泡汤。
    → 企业启示:催缴费不是发个朋友圈完事!必须:

    • 用企业微信/短信平台发缴费通知(系统自动生成发送记录);
    • 上门催收要业主签收单;
    • 每次催缴后存档,电子版+纸质版双备份。
      记住:90%的物业败诉案,输在证据没留好,不是业主理由多充分!

总结防坑口诀

合同写细服务项,
维修记录随时签;
催费必留“铁证链”,
别等欠费哭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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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名称及个人信息已做合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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