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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字盖章的合同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有效-广州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2 天长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粤0113民初24102号
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赵某于2020年10月26日向叶某东发送了加盖艾某公司印章的《购销合同》,虽天长市某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盖章回传,但之后该公司向艾某公司的账户支付了部分货款。叶某东与郭某平的聊天记录中显示,在郭某平催收货款时,叶某东并未否认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并承诺进行付款。某叶公司也承认收到过艾某公司口罩机并欠付货款,只是认为艾某公司缺乏证据证明欠款数额。艾某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向某叶公司发送《对账单》,并要求有空核对后回复,某叶公司答复"OK"。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叶某东曾向郭某平出具过手写《还款计划》,表示分期付款。某叶公司在庭审中称收到的机器不是《购销合同》项下的机器,但无法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其他涉及机器购买的交易。

法院最终判决某叶公司向艾某公司支付货款6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二审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法律常识:即使合同上没有签字盖章,只要企业有实际履行行为,法院仍可能认定合同成立并有效!

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合同没盖章就不算数",这种想法非常危险。在这个案例中,某叶公司虽然没有在合同上盖章,但做了三件"致命"的事情:

  1. 收货后付款——他们接收了货物并支付了部分款项,这相当于用实际行动承认了合同存在;
  2. 催款不否认——当对方催收货款时,没有否认欠款事实,反而承诺付款;
  3. 对账回复"OK"——收到对账单后简单回复"OK",却没有及时核对具体金额,这被法院视为对债务金额的认可。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经常遇到类似情况:业务员通过微信发送合同,对方没回传盖章版,但已经开始发货收货;财务收到对账单,只是口头说"知道了",没有认真核对;老板在微信里随口承诺"过几天付",却没留下书面记录。

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一旦发生纠纷,都可能成为法院认定合同关系的依据。特别提醒各位企业负责人:

收到对账单一定要及时核对,不清楚的地方明确回复"正在核对,有疑问将另行沟通",不要简单回复"OK"、"收到";
催款沟通要谨慎,如果对金额有异议,明确说明"对金额有疑问,需进一步核实";
重大交易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即使先发货,也要在后续及时补签书面协议;
内部审批流程要规范,避免业务员擅自承诺或确认债务。

很多企业因为轻视这些细节,在诉讼中吃了大亏。合同不是只有签字盖章才有效,你的每一个行为都可能被法院解读为"默认接受合同条款"。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看到企业因这类"小疏忽"导致大损失。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极高的性价比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此类法律风险。别等到官司打输了才后悔,专业的法律支持能让您的企业经营更加安全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