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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争议导致违约金起算时间延后,企业应如何规范结算流程-庐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庐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1民终537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安徽徽某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某园林公司")与安徽庐江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徽某园林公司承包庐江中心城老街GW-01、WG-02外立面装修工程,合同价款1727800元(含设计费4万元在内,中标前已付1万元)。2016年4月25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徽某园林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支付保证金50000元,2016年11月16日正式开工,2018年4月27日办理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2018年5月7日徽某园林公司向云某公司提交工程决算书,云某公司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予以审计。云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7737630元。

经法院委托鉴定,二期工程造价为14906106.54元,加上一期工程造价1700702.26元,工程总造价为16606808.8元。云某公司主张已支付7772630元(含35000元设计费)。

法院判决结果:二审法院判决云某公司支付徽某园林公司工程款8834178.8元及违约金(以8834178.8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从2019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并退还保证金50000元。与徽某园林公司最初主张的从2018年6月8日起算违约金相比,违约金起算时间延后了一年半之久。

三、核心观点:工程结算争议是违约金计算延后的关键原因

这个案例看似是简单的工程欠款纠纷,但背后隐藏着一个企业极易忽视的法律风险点:当工程结算金额存在争议时,即使合同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间,违约金也可能不会从合同约定时间起算,而是从争议解决后确定金额之日起算

让我们用大白话解释一下这个风险:

  1. "我以为到时间就该付钱,其实不是"
    合同明明约定"收到决算书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并付款",徽某园林公司2018年5月7日提交决算书,认为6月8日就该开始计算违约金。但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对工程总价有争议(徽某园林公司主张欠886万,云某公司不认可),必须等鉴定结果出来(2019年12月31日)才能确定具体欠款金额,所以违约金只能从那天起算。这一拖延,让徽某园林公司少收了近一年半的违约金!

  2. "证据不足,5万保证金差点打水漂"
    徽某园林公司支付了5万元保证金,但一审时因缺乏支付凭证,法院以"保修期未满"为由不予支持退还。直到二审提交转账记录,云某公司才认可退还。很多企业交了保证金后随手扔掉凭证,结果需要时拿不出来,白白损失。

  3. "3.5万设计费被抵工程款,合同没看清吃大亏"
    云某公司支付的3.5万元设计费被法院认定为工程款的一部分(因合同约定"含设计费4万元"),从欠款中扣除。如果徽某园林公司当初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明确区分设计费与工程款,这笔钱本可以单独收取。

企业防范建议(简单实用三步走):

第一步:结算流程要"白纸黑字"
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若收到决算书后30日内未完成审计,视为认可承包方报送金额,违约金从第31日起算"。本案中如果这样约定,徽某园林公司就能从2018年6月8日起收违约金,一年多赚近百万元!

第二步:所有钱款"留痕管理"

第三步:争议解决"提前布局"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觉得"合同模板网上随便下",但本案中正是因合同对争议解决流程约定不明确,导致企业损失重大权益。工程领域90%的纠纷都源于结算环节,而规范的结算流程能避免70%以上的诉讼风险。

四、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支持

工程结算纠纷往往牵涉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资金,一个条款的疏忽就可能让企业损失几十万违约金。征和律师事务所深耕建设工程领域十年,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审查精准到每个标点符号,结算流程全程指导,争议发生前就帮您设置"风险防火墙"。我们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服务模式,首月仅需基础服务费,效果满意再签订长期协议,让企业零风险享受专业法律保障。别等到官司缠身才想起法律防护,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您的工程款才能安全落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