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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租赁税费合法有效-巢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3 巢湖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181民初898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5年8月5日,巢湖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程某(乙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该房屋位于X路与X路交叉处西北角;房屋名称为良X楼。房屋租赁范围:良X楼的中间主楼三至六层和一层东端两间门面及沿X路方向附楼三层中的部分房屋。房屋租赁面积合计2820.37㎡。房屋租赁用途:经营快捷宾馆业。租赁期限自2015年8月5日起至2028年9月20日止。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①水费、②电费、③物业管理费、④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⑤营业税、⑥卫生费、⑦室内外装饰费用等。"

2021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向巢湖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该公司2015年至2020年期间出租房产导致少申报缴纳各税款660174.89元。程某在2021年7月13日和2022年9月20日分别缴纳了396588.12元和103044.22元。2023年8月11日,巢湖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了剩余税款161088.82元。因程某拒绝支付剩余税款160542.55元,巢湖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巢湖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付的税款160542.55元及利息(自2023年11月16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揭示了一个很多企业容易忽视的重要问题:租赁合同中关于税费承担的约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很多房东(出租方)在签合同时,习惯性地在合同里写上"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承担"。但当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税款时,承租人却经常以"我根本不是纳税义务人"为由拒绝支付。那这种约定到底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呢?

本案的核心观点非常明确:虽然法律规定出租方是纳税义务人,但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实际承担这些税费是合法有效的!

法院认为:尽管纳税人的法定身份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改变,但税费作为一种金钱给付,其实际承担者完全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出租方依法缴纳税款后,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承租人追偿。

这对企业有哪些重要启示呢?

1. 合同约定必须具体明确

很多企业栽跟头,就是因为合同写得太笼统。不能只写"税费由乙方承担",而要像本案合同那样明确列出"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和"营业税"等具体项目。最好能详细列明包括哪些具体税种(如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避免产生"这个税该谁交"的争议。

2. 别让"口头承诺"成为隐患

本案中,程某辩称之前两笔税款是帮原告垫付的,原告曾口头承诺在后续房租中扣减。但因为没有书面证据,法院没采信。企业在经营中要记住:口头承诺再好听,也不如白纸黑字写清楚。涉及钱的问题,一定要有书面确认。

3. 税务凭证是"硬通货"

税务处理决定书、完税证明这些文件,就是你将来追偿的"铁证"。企业平时就要养成整理保存税务凭证的习惯,不要等到要用时才发现找不到了。特别是当税务部门要求补税时,更要第一时间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4.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案中,从税务部门发通知到最终诉讼,经历了较长时间。企业一旦发现可能涉及税款问题,应当立即采取行动:核实情况、与对方沟通、保留证据,避免问题拖延变复杂。

5. 定期"体检"现有合同

很多企业签完合同就束之高阁,等到出问题才想起来翻合同。建议企业每年对重要合同进行一次"法律体检",特别是涉及金额大、期限长的租赁合同,看看有没有条款需要更新完善,有没有潜在风险需要防范。

特别提醒: 税务问题看似是财务部门的事,但实际上与合同条款紧密相关。法务和财务应当密切配合,确保合同条款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有效保护企业利益。

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一份看似简单的租赁合同可能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隐患。与其等问题出现后再花大代价解决,不如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专业、实用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可以让企业先试用满意后再付款。我们不仅精通各类合同风险防范,更能为企业量身定制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让您经营无忧,远离诉讼烦恼。选择专业法律顾问,就是为企业发展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