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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代付保证金不及时返还需承担利息责任-颍上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颍上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226民初853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10日,贵州某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某德(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其为贵州省平塘县"易城府"项目中标人。
2021年6月15日,中国某德公司向颍上县某德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发出委托划款授权书,委托颍上县某德公司代中国某德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110万元至某德实业有限公司,并承诺因指定账户授权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中国某德公司承担。
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8日,颍上县某德公司向某德实业有限公司账户分别转入90万元、20万元,并备注"替中国某德公司易城府项目保证金"。
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颍上县某德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与吴某兵沟通退还保证金事宜。2021年12月15日,颍上县某德公司以项目迟迟不开工,向某德实业有限公司申请退还保证金110万元,某德实业有限公司未予退还。
颍上县公安局查明:"易城府"项目发包方为某德实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为中国某德公司,双方在2021年8月23日补充协议中约定承包人需缴纳500万元保证金。吴某兵为中国某德公司的外聘人员,曾介绍刘某以中国某德公司名义中标该项目。

法院判决结果:
颍上县人民法院判决中国某德(集团)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颍上县某德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支付11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从2021年6月29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同时驳回了颍上县某德公司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保全费等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让我替你付钱,事后就得按时还我,否则不但要还本金,还得额外付利息!" 很多企业以为委托付款只是走个过场,却不知道其中暗藏风险。我们用大白话给您划重点:

1. 别把"委托付款"当小事

本案中,中国某德公司让颍上县某德公司代付110万保证金,结果项目黄了钱没退,法院直接判中国某德公司不仅要还钱,还要从2021年6月29日起算利息。关键点:《民法典》规定,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委托人必须偿还并支付利息。很多企业以为"公章一盖就完事",却忘了写清楚"什么时候还"、"逾期怎么算",最后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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