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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分包合同但有决算确认仍需支付工程款-庐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庐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124民初126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06月08日,庐江某德有限公司与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庐江某德有限公司将庐江安德利广场项目第五标段(酒店)工程发包给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工程地点:安徽庐江县军二路、和通路交叉口东南侧,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工程造价:6600万。工程开工日期2015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18年01月26日。庐江某德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质保金暂未支付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过程中,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筏板底防水、地下室顶板防水、附楼顶防水、主楼、地下室注浆、炳纶布加强防水交由洪某施工(未签订合同)。期间,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05日支付工程款20000元,2016年03月08日支付工程款30000元,2016年06月24日支付工程款100000元,2016年08月09日支付工程款50000元,2017年02月16日支付工程款50000元,2017年06月27日支付工程款20000元,合计270000元。2018年02月08日,洪某与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相关负责人夏某强就案涉工程作出决算,筏板底防水、地下室顶板防水、附楼顶防水、主楼、地下室注浆合计工程款505427.84元,另炳纶布加强防水938.3㎡未计算工程款。

2019年08月15日,庐江某德有限公司向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安德利酒店质量维修工程联系函》,指出酒店工程竣工近两年时间,很多地方出现漏水现象,如负二层柱梁漏水、发电机房墙面漏水等问题。2019年09月15日,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案外人签订《防水维修合同》,约定防水工程维修费用50000元。2019年11月11日,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维修工程验收,2019年12月26日支付了维修款50000元。

另查明,杨某系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涉项目的负责人。

法院判决结果: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洪某工程款238885.34元及利息;庐江某德有限公司在欠付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洪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河南某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也可能要付工程款!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不就是个小工程嘛,口头说说就行,没必要签合同",或者"我们已经做了决算,肯定没问题"。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分包合同,只要有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决算单,企业照样要支付工程款!

三大风险点,企业必须警惕:

1. "没签合同没关系"的误区最危险

河南某安公司以为没和洪某签书面合同就能少付钱,结果法院照样判他们支付工程款。为什么?因为洪某拿出了有河南某安公司负责人夏某强签字的决算单,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工程量、单价和总价。法院认为:"白纸黑字签字了,就是认可了金额"。

企业风险提示

2. 工程维修费用不是想扣就能全扣

河南某安公司花5万元修漏水,想从洪某工程款里全部扣除,结果法院只支持扣2万元。为什么?因为双方没约定质保期和维修责任,法院认为"不能把全部责任都推给施工方"。

企业风险提示

3. 发包方也别想"事不关己"

庐江某德公司觉得"我只和总包方签了合同,和洪某没关系",结果法院判他们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要连带赔偿。法律明确规定:发包方如果没付清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找你要钱!

企业风险提示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小合同,大保障:5000元以上的工程分包,必须签书面合同,明确价格、工期、质保条款
  2. 决算单要"封口":决算单上写清楚"双方确认此为最终结算,无其他争议",避免后续纠纷
  3. 维修要"留痕":发现问题立即发书面通知,给施工方合理维修时间,别自己先修再扣钱
  4. 付款要"透明":发包方及时付清工程款,总包方及时付清分包款,资金流水留好凭证

记住:在工程领域,"省事"往往最费钱!一个没签的合同、一张模糊的决算单,可能让你多付几十万。别等到官司打输了才后悔当初没把手续办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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