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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拖欠不付将被法院强制执行 - 中牟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中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22民初3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4月27日,河南中山某有限公司中标了中牟县某局招标的中牟县某中学教学楼、图书楼设计服务项目,中标金额为53万元,中标范围为中牟县某中学内新建30班规模教学楼一栋,约6300㎡;图书楼一栋,约11000㎡及附属配套设施,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配套道路、管网设计等)及后续设计服务,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张某,质量要求为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020年5月1日,河南中山某有限公司作为设计人与作为发包人的中牟县某局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房屋建筑工程)》,主要内容为: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中牟县某中学改扩建项目。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配套道路、管网设计等)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等。2、工程设计阶段:总平面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20年4月23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2020年5月30日。四、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和付款方式。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人民币53万元。3、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7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5%;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文件后7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1个月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且审计部门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7天内,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每次支付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五、发包人代表:闫某;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张某。

2020年6月3日至7月8日期间,河南中山某有限公司将案涉项目设计方案及图纸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河南德阳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复审。

2020年7月31日,案涉中牟县某中学改扩建项目在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全部内容。

2020年11月5日,河南中山某有限公司就案涉项目设计费向中牟县某局开具河南增值税普通发票8张,价税合计金额共计47.7万元。中牟县某局闫某于2020年11月6日接收上述发票。

2023年10月12日,中牟县某局基建科张某在河南中山某有限公司制作的《文件接收单》上接收人处签字,该接收单主要内容为:本项目2020年完成已经提交八套完整的施工图,并且送交过审图公司,审图公司审图后提交过审图意见,设计院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复和修改。应中牟县某局要求,为配合项目申请设计服务费请示,再加晒八套完整的施工图和图纸审查造成的变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河南中山某有限公司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其公司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微信向中牟县某局工作人员催要设计费47.7万元,中牟县某局工作人员将付款请示文件拍照发给河南中山某有限公司人员,但一直未支付。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中牟县某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河南中山某有限公司设计服务费47.7万元及逾期利息(自2024年1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企业如何防范设计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合同履行"课。一家设计公司辛苦完成了工作,却拖了将近4年才通过法院要回设计费。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想提醒各位老板:签合同时的细节决定你将来是轻松收款还是要打官司!

第一,付款条件要写得明明白白
看看这个案例,合同里把付款节点写得清清楚楚:签合同后7天付20%,交方案后7天付25%...但问题出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1个月内"这个模糊条款上。企业签合同时,一定要避免"或"这样的模糊表述,明确到底以哪个条件为准。建议加上"以先发生者为准",避免对方钻空子拖延付款。

第二,交东西必须有"证据"
河南中山某有限公司能打赢官司,关键是有三大证据:1)发票签收记录;2)文件接收单签字;3)微信催款记录。很多企业吃亏就吃在"口头交付"上。记住:无论是设计方案、图纸还是其他成果,一定要让对方签收!电子交付也要保存邮件记录和对方确认信息。没有签字的"交付",在法庭上可能不被认可。

第三,催款要及时、要留痕
这个案例中,设计公司从2020年交完图纸到2024年起诉,中间多次催款并保留了微信记录,这是胜诉的关键。企业收到对方拖欠款项时,不要怕"得罪人",要定期书面催款(邮件、函件等),每次催款都要留存证据。建议设置"账款到期提醒",超过合同约定时间3天没付款就发催款函。

第四,政府部门也"不特殊"
很多企业觉得"对方是政府单位,晚点付款正常",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中牟县某局作为政府部门照样被判付款。企业不要因为对方是"公家"就放松警惕,该走的合同流程、该保留的证据一样不能少。政府单位也有严格的财务制度,企业更应提前了解其付款审批流程,避免因不了解内部程序导致延误。

第五,别等"拖成老赖"才行动
这个设计费从2020年拖到2024年才起诉,虽然赢了但4年利息损失不小。企业发现对方拖欠超过合同约定时间15天,就应考虑发律师函;超过30天未解决,建议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拖延越久,对方可能资金状况越差,执行难度越大。

最后提醒: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了,它是"动态管理"的过程。建议企业建立合同履行台账,专人跟踪每个合同的履行节点,特别关注付款条件是否成就、对方是否有违约迹象。花小钱请专业律师做合同审查和履行跟踪,远比事后打官司省时省力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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