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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销售未明确终止条件,疫情难成拖欠货款挡箭牌 - 当涂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当涂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521民初299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5年12月,南京瑞某有限公司与当涂县永某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永某公司向瑞某公司购买高效泵送剂,瑞某公司垫付300吨货款(合作期间暂不支付,合作结束后付清),超出部分每月20日前结清。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瑞某公司供货价值612444元并开具全额发票。2017年3月1日,双方签订《协议》确认永某公司欠款535855元,约定每月支付20000元,若违约则3个月内付清。此后永某公司仅分7次支付90000元,尚欠432444元。永某公司辩称欠款属于"垫付货款",且2020年初因疫情和洪水导致停工停产,属于不可抗力,不应支付违约金。

法院判决:永某公司支付货款432444元、逾期付款违约金78343元(计算至2020年7月17日),并以43244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4%支付后续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主要由永某公司承担。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三个"坑",很多企业都容易栽跟头:

1. 垫资条款不写"终止条件",等于白送钱!
合同里写"垫付300吨货款",但没说清楚什么情况下要还钱。永某公司认为"只要还在合作就不需要付",结果拖到2020年还欠40多万。法院最终认定:合作结束后必须付清,但问题来了——双方没约定"合作结束"的标准(比如连续3个月没交易算结束)。
企业该怎么做?

2. 违约金只写"按合同法执行",等于把主动权交给法院!
合同里违约责任就一句话"按《合同法》执行",结果法院按年利率6%算违约金(比银行贷款利率高1.5倍)。如果合同直接写明"逾期按日万分之五付违约金",瑞某公司能多拿近7万违约金。
企业该怎么做?

3. "疫情是不可抗力"?迟延履行后才发生疫情,法律不认账!
永某公司说2020年疫情导致没钱付,但法院查实:按2017年签的还款协议,如果每月按时付2万,2019年就该付清了。关键点来了:法律明确规定(《合同法》第117条),你先违约了,后面再发生疫情、洪水,都不能免责!
企业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合同不是签完就扔抽屉!建议每季度检查重点客户付款情况,发现拖欠苗头立即发函催收,别等拖成"坏账"才想起打官司。打官司赢了也要花时间精力,有时对方破产了连本金都难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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