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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企业将面临合同解除及全额支付风险-天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天长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181民初128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9月3日,天长市某产置业有限公司与安徽某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天长恒大湖山半岛童话大街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由安徽某明科技有限公司承包该泛光照明工程。合同约定:按月申报进度,每期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80%的款项;结算完毕后15天内付至最终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则无息付清。施工后,安徽某明科技有限公司按约在2021年10月14日和2022年6月15日两次申请进度款,但天长市某产置业有限公司均未支付。2023年9月,双方对账确认天长市某产置业有限公司欠工程进度款1744432.9元,安徽某明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放弃20%未付工程款及相关权利。

法院判决:合同于2024年4月2日解除,天长市某产置业有限公司需在十日内向安徽某明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744432.9元。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核心观点:企业长期拖欠工程款,不仅会导致合同被法院解除,还必须全额支付欠款,即使对方曾部分放弃权利,法院仍会支持合理诉求。

本案看似是“施工方追讨欠款”的普通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常见的致命疏忽:以为拖欠款项能“拖黄”对方,结果反而赔了夫人又折兵。天长市某产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长达两年多,导致工程停工、合作破裂。更关键的是,即使安徽某明科技有限公司在对账时主动放弃20%的款项,法院依然判决被告全额支付确认的欠款——因为拖欠行为已让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企业必须为自己的违约“买单”

给企业的3条避坑指南:

  1. 别把“拖”当策略,按时付款是底线
    很多企业遇到资金紧张时,习惯性拖延付款,以为施工方会妥协。但本案证明:拖欠超过合理期限(如本案两年未付),法院会直接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仅解除合同,还可能要求一次性付清所有欠款。建议:资金困难时,主动协商分期付款并签书面补充协议,而非沉默逃避。

  2. 合同条款要“傻瓜式”,模糊等于埋雷
    本案合同明确约定了“80%进度款”“97%结算款”等比例,但许多企业合同只写“按进度支付”,结果发生纠纷时说不清。建议:付款时间、比例、验收标准必须写具体(例如“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工程量的80%”),避免用“及时”“尽快”等模糊词。

  3. 对账别只靠口头,白纸黑字保平安
    天长市某产置业有限公司输在关键一点:拖欠后未及时书面沟通,直到2023年才对账。若更早签《款项说明》,本可协商折扣;但拖到对方起诉,连放弃20%权利的让步也保不住——法院只认最终确认的欠款金额。建议:每次付款异常时,立即书面确认原因、新期限,并双方盖章留存。

特别提醒:施工方也需警惕!本案中安徽某明科技有限公司因保留申请表、对账单等证据,轻松胜诉。企业无论作为发包方还是承包方,所有沟通必须留痕:微信记录要备份,邮件需盖章,口头承诺要补书面。

四、专业护航,让风险止步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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