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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自行承担赔偿损失-江夏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武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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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民终188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1月19日,湖北某甲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分公司”)向中国平安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徐某在被保人员名单中。
2023年3月1日,武汉某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与某甲分公司签订《小时工合作协议》,约定:某乙公司委托某甲分公司招聘普工,某甲分公司需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若员工受伤,“在保险承担范围之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双方对协议中“保险”是否包含社保存在分歧:某甲分公司主张仅指商业险,某乙公司则认为包含社保。
2023年4月5日,员工徐某在某乙公司车间门口踩到碎砖头摔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十级。武汉市江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甲分公司向徐某支付工伤待遇17.9万余元。某甲分公司与徐某协商后,实际赔付16.5万元,并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6.6万余元。
某甲分公司认为徐某受伤系因某乙公司未清理车间门口碎砖,不属于“员工自身原因”,要求某乙公司承担剩余赔偿款4.9万余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二审均驳回某甲分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工伤赔偿损失应由某甲分公司自行承担。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劳务派遣中社保责任不能“想当然”

这个案子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不买工伤保险,工伤赔偿损失只能自己扛!
很多企业以为:

但法院的判决很明确:

  1. 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协议不能“偷偷免掉”
    《小时工合作协议》里只写了“买商业保险”,却没白纸黑字说“不用买社保”。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缴工伤保险,这是红线!就算双方口头说好“不交社保”,打官司时拿不出证据(比如录音、书面确认),法院也不会认。某甲分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说和某乙公司口头约定不交社保,但没证据,只能自己赔钱。

  2. “超出保险范围共同承担”≠能逃避社保责任
    协议里写“超出商业险范围由双方承担”,但前提是工伤保险必须先买!因为工伤保险能覆盖90%以上的赔偿(比如医疗费、伤残补助),如果依法买了社保,某甲分公司根本不用赔16万多元,保险公司全包了。可它没买社保,导致本该由保险承担的钱全变成自己的损失,还反过来找某乙公司要钱,法院当然不支持。

  3. “谁的责任”要看法律,不是协议
    某甲分公司辩称徐某摔伤是因某乙公司没清理碎砖,但法院指出:未买社保的损失和用工单位是否过错无关。简单说: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保命钱”,不交就是违法,出事后不能拿“对方也有错”当借口甩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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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规范隐去,案例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